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政院拍板修法方向

以前的週六上班半天班,還可以安排一些比較輕鬆的會議、課程等,其實這半天班也是上的挺快樂的

現在為了配合周休二日,造成很多員工週一至週五都很難回家吃晚飯,也犧牲了平日夜間的休閒生活

其實,個人還蠻懷念以前的休法的,見紅就休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bob12156 wrote:
然後資方只要用700...(恕刪)


你本來就有權選擇補休或加班費,為何給勞方決定權利! 我都選加班費,假不會不夠休!
MPV5233 wrote:
工作時間計算方式為工作4小時以內,以4小時計算,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勞動部舉例,如果勞工月薪為新台幣3萬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勞工如果在休息日出勤工作8小時,當日工資為3100元。原本薪資(1200元)+加班費{前2小時(150x1又1/3)x2=400元,後6小時(150x1又2/3)x6=1500}=3100元。

~~~~~~~~~~~~~~~~~
新聞

~~~~~~~~ˋ~~~~~~~~~~~~~~~~~~~~~~
平日8小時是150*8=1200,例假日加倍是2400,休息日是3100,

看不出對勞工不好在哪?


....................................................................
一直講加班費加班費

我 可 不 可 以 不 要 賺 !!!!

我只想正常休假
★勞動基準法★
第三十六條 (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一例假)<<<<現行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假 一日例假(一例一休)<<<<<<新版本

光看這條 一例一休還是比現行的好一些


1106abc wrote:
★勞動基準法★
第三十六條 (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一例假)<<<<現行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假 一日例假(一例一休)<<<<<<新版本

光看這條 一例一休還是比現行的好一些


................................

那 剛 才 修 法 的 7 天 國 定 假 日 呢?

去 哪 了....

洗風向嗎?

1106abc wrote:
★勞動基準法★
第三十六條 (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一例假)<<<<現行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假 一日例假(一例一休)<<<<<<新版本
光看這條 一例一休還是比現行的好一些


很好! 非常好!
好到用這理由砍你7天假

m4a11 wrote: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恕刪)


民調都是可以控制的
從題目就能作手腳啦
看看就好

1106abc wrote: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恕刪)


好個屁!

有變成周休一日的可能, 薪水卻沒漲多少!
七天假也消失! 勞工輸的脫褲!
這民調可能是勞委會裡面幾高級官員投票的民調吧。
本來周休二日定義就是一週有兩天休息呀, 那來分一例一休. 小學生都能分清楚例假日=休假日=休息日=不用上班,

很奇怪的新政府
搞不定就用騙的, 無能到只剩下玩文字遊戲,

很奇怪的資方
如果全世界都將周休二日了, 就算腦包新政府傻傻沒知識還向後倒退, 難道資方有錢人也沒見過世面, 應得和不應得的也分不清嗎, 只想趁機占勞工便宜!

話說自己的人民自己騙, 以後還能幹嘛?
自己的員工也是為自己賺錢的, 有當老闆的不用照顧員工的道理嗎?

完全脫離現實和世界潮流, 似乎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和輸贏, 沒有一點想理性的討論和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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