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員工再全家便利商店,上兩個禮拜的班,領3天薪水:副店內規漏檢一個過期品,要當三天義工(三重光榮店)

如果改成被檢舉販賣過期品的話,
罰單由當班員工支付會比較好嗎?
販賣過期食品會處3-15萬罰鍰,
可能要當1-3個月義工了。
這就是台灣的便利商店
剝削員工薪水
以前我作大夜班便利店挑報廢

早上店長來在挑到的話

那個報廢你就要買回家

我覺得還蠻合理的!!

很多雇主還是認為現在還是不景氣
所以他們只願意用不景氣的薪水請不景氣的員工
然後自己賺的飽飽的
持續壓榨員工.....
電子業的工程師 wrote:
很久很久沒有跟我弟聊...(恕刪)

電子業的工程師不是最會碰到不平等待遇嗎?.
希望你能替園區的工程師們.伸張正義
努力變宅男 wrote:
如果改成被檢舉販賣過...(恕刪)


恩~~~這兩個其實無關,就像你上班時,你做錯一件事(例如:網路商品標錯價),被其他員工或老闆查到一次,要你做一年白工,(按照現在新聞上的案例)不然賠償數億損失?

其實可以有其他防備的方式!!!...例如多聘一個員工,等等...而不是壓榨員工


PS:大夜班與晚班做的都很累了,如果還要輪班?...不信你做做看!!!
電子業的工程師 wrote:
很久很久沒有跟我弟聊...(恕刪)


這社會不公平的事多的事 就是人吃人的世界 有錢的人玩沒錢的人 逼沒錢的人做奴隸

有的人外表看起來人模人樣 但內心齷齪到極點
jinyamchen wrote:
勞基法看看就好了,照著勞基法是找不到工作的.!
現任某職訓局女副主任說的,之前為勞工局主秘....(恕刪)


"某些情況下"
照著勞基法是找不到工作的
+1

但是何不食肉糜之流者眾
說再多他們也不信

btw
職訓局部份的部門也是一個很虛的機構
師資不良(極多)
介紹17280的工作
幫掛勾學校訓練>>花納稅人的錢
甚至花大錢訓練鼻屎邦交國的黑鬼

我以前以為職訓局是幫助失業勞工訓練一技之長的咧

說了那麼多,不知道你有沒叫你弟弟或幫你弟弟去檢舉?

結果不知如何?
抹抹橘 wrote:
現在便利商店的工讀生都被逼的很緊
站櫃檯就算了
還得要弄咖啡、飲料


還要代收、影印、傳真、宅急便、責任制
很慘的工作...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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