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以前也是遲到1分鐘扣5元
也有員工去勞工局檢舉
後來
我們公司改遲到不扣錢
改需請事假一小時
但請事假就沒全勤$1500
更慘>_<

又有員工去檢舉
但勞工局這次說公司這次做法是OK的
大家就恨死那個抓耙子

所以要檢舉前
務必三思
不要因小失大
台中公益路某餐廳

遲到一分鐘

扣1800

等於說要做兩天白工
扣薪水是違法的,但扣獎金就不違法
只要底薪加獎金還是超過基本薪資,那公司想怎麼解釋都可以。


johonpsc wrote:
各位好,我是送貨員,...(恕刪)


勞基法定的是基本薪資 不是基本底薪.... 全薪達到就可以

唯一有問題的 是報退休金保額問題 台灣至少五成公司都有這問題....

台灣的勞基法 從來就不是為勞工制定的 是為了資方.....

但是台灣奴性粉重多數只敢網上嘴砲.....

真正去抗爭的 還會被網友諷刺... 某救阿
1.建議先收集你內文的公司公告,再把你的薪資單或證明你有領薪水的資料整理好
2.先打去勞保局查你投報日期及投保金額
3.收集晚下班的證明,錄公司的下班鐘 隨便.......

若2.不符你大約30300投保薪資,開始看3.如何準備證據一起蒐集好,....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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