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恕刪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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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ttn wrote:
各位好,我是送貨員,...(恕刪)
各位好,我是送貨員,公司制度:上班打卡制(06:30)、下班責任制(平均約15:30),薪資計算是以底薪5k加上單月積效獎金(送一件貨抽NT10的獎金)約30k,合計約35k,若單月底薪+獎金不足30K則保障月薪30K。以下是我對公司制度的疑問。
1.遲到一分鐘扣薪NT$50,單日最高扣1k,公司解釋因為有給我們保障薪資。
2.請假一天扣NT1k,公司解釋因有保障薪資30k,故請假需扣薪,但因有請假就算單月不足30K,仍補到30K扣(30k/上班天數)再扣1k(請假)
3.滿一年後的7天特休假,公司用每月補助約$700跟我們買斷,所以沒有特休,也不能不賣特休假給公司。
4.保障薪資的疑問部分,以2月來說,因為扣除年假9日,將用30k/上班天數換算,所以2月就沒有到保障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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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薪 5K -違法
原因:不足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2.遲到一分鐘扣薪NT$50,單日最高扣1k -違法
原因:一分鐘扣薪NT$50->如果公司每月給您工資至少有 50*60(分)=3000元*天數,那還可以.
(天數最高扣1k,道理相同)
3.滿一年後的7天特休假,公司用每月補助約$700跟我們買斷.但您請假卻要扣1K,那公司還賺真大.
4.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是算有薪給假
所以您可以準備收集證據吧!
johonpsc wrote:
1.底薪 5K -違法
原因:不足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2.遲到一分鐘扣薪NT$50,單日最高扣1k -違法
原因:一分鐘扣薪NT$50->如果公司每月給您工資至少有 50*60(分)=3000元*天數,那還可以.
(天數最高扣1k,道理相同)
3.滿一年後的7天特休假,公司用每月補助約$700跟我們買斷.但您請假卻要扣1K,那公司還賺真大.
4.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是算有薪給假
所以您可以準備收集證據吧!
個人猜,貴公司會以下述方式說明薪資不違法...
勞基法只規定"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非底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而貴公司保障之最低薪資必大於基本工資。所以,員工每月實際所得之工資必超過基本工資。故不違法。
真要出手,建議要從[有加班情事卻沒有加班費]切入。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