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豪小 wrote:今天我想換工作了~想學技術方面的~老闆卻不讓我走~還要去跟對方說~不要挖角~但是根本與本來無關的行業何來挖角說~好煩喔~難道我就一定要被綁死~ 所以你乖乖地和老板說你要去那一間公司?你都嗆明了你要走人,還講明往那邊走,人家當然堵死你這個看起來連勞基法都不懂的呆員工出路。你可能是用說的,但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分析中肯next5801 wrote:我覺得你換新工作機會不大,因為你做不到;一般人最多撐兩、三年,你還可以撐到1x年再這很凹的公司下工作,證明你已經喪失鬥志 不過您說得比我客氣,因為我想到的是另外四個字--近墨者黑(請原諒在下妄自猜測)為什麼呢?這樣枉顧員工福利,找藉口凹員工也沒打草稿的公司待短期未必看得到,但十年以上,應該看不少他們不合理(or 不合法)行徑而樓主也還沒有家室,沒有非待不可的理由,當然可能有為人不知的內情也或許樓主太好說話,連未來東家也一問便說...我現在待的公司算一算也才快滿三個月,最近因為要申請喪葬補助,發現他們給的6%一塊都沒少樓主待了那麼久,公司提撥的6%比我還少很多...總之,希望樓主抱怨完了,也有點作為吧
qq豪小 wrote:我已經在同一個公司待...(恕刪) 簡單,pm 你老板的 email 給我,我幫你寄這編給他看看,能做到老闆也是聰明人,反正你也不想在待這行混了,不想被縛死就行動吧,退一步海闊天空...
就是了解越多~越沒有力~繼續做下去~~老闆的錢坑一天比一天大~心~都在股票上了~~經營紙上談兵吧了~本來想好聚好散~但是他支票越開越大~讓我越來越不爽~我已經1x天沒去了~天天電話打擾~我快起笑了~明天會在去找老闆娘說一次~我不做了別在打擾我的生活了~我的工作是~公辦民營的單位~跟上級公家機關反應過~但是他只說~那是勞資雙方問題~~跟公家無關~一點保帳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