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l111 wrote:意思是我女朋友沒拿簽...(恕刪) 一般最多指的就是所謂的競業條款意思就是說,當你離開任職公司後,xx時間內不得從事同性質的工作,否則就原公司就可對你求償但是這條款不是簽了就有效,要看公司有沒有給你對價合理的補償若你只有這樣專長,離開了公司又不能從事同類型的工作,要你餓死嗎?只有單方面公司要求限制你,而沒給你實值的補貼,這種條款上了法院,被法官打搶的機會很高以前我任職的公司也是要我簽,我也是簽啊,但是我心理知道,公司沒寫明任何的補償這個合約對我沒任何的約束力,公司離職的人一狗票也還不是到同性質的公司上班但是還是看一下合約內容為準
111l111 wrote:意思是我女朋友沒拿簽...(恕刪) 剛才指的補償,指的是離職後,不是簽約就有錢可領例如限制你二年內不得從事同樣的工作,那就要你離開後的這二年內給你當初載明的補償一般多數的公司都不會記載這點,他們也知道是拿來晃點不懂法律的人可是萬一有寫補償,但是又少的可憐,那才要好好考慮要不要簽
現在的問題是我女朋友他自己都搞不懂合約內容就傻傻跟人家簽下去,雇主又一直說我女朋友有跟他們簽合約,問題是雇主又叫他超時工作,如果違反勞基法那合約還算有效嗎?怕到時候要去拿打卡證明還是班表如果公司不給怎麼辦?
有告知離職不是無顧消失不出現或當天打電話說離職對自己比較有保障畜生有畜生婊人的方法小心不要備抓到小辮子自己最近才遇到勞資問題公司要收畜生當著我面說 當初我請你是做臨時的也不是我請你來的是經理要你來的資遣費我只要給你一半但是當初我是應徵正職且如果是經理找我來的他幹嘛還每個月付我薪水我回嗆他畜生說 要不要隨便你後來去申訴結果還不是乖乖一毛沒少的吐出來到這階段也不用留啥情面保護自己比較要緊我的手機好像可以錄音...好像吧...
問題是現在他們老闆裝傻說我女朋友沒填離職程序單所以不算有告知他,而且他們公司打卡證明不給我女朋友列印怎麼辦?剛剛聽我女朋友說他們公司都會叫他們員工晚上要值夜班的員工打卡下班,那不就沒辦法申訴他老闆,現在我女朋友也只是要離開公司而已,並不想把事情鬧大。
111l111 wrote:現在的問題是我女朋友...(恕刪) 唉,簽文件不要傻傻的亂簽,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過我大膽的假設,這麼機八的公司,合約內容十之八九一堆違反勞基法事情來了就去面對處理,還是去找勞工局吧在版上問半天也不會讓你女友公司老闆良心發現現在你怕事,未來是無良老闆笑哈哈,現在累一點,未來無良老闆苦哈哈,你選一個吧能收集多少事證就收集吧
1.照正常程序 現在馬上寫離職申請單 然後再撐一個月吧這樣老闆總沒話說吧?不過這個月可能會被刁 不合理的記得蒐證2.衝一點就這個月薪水領到就閃人 做幾天白工就認了 當作學個經驗既然不想做了就別在耗在那 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要緊打卡表不給你印 可以拿手機拍下來吧?
所以我打算明天陪我女朋友去跟他們老闆談,如果談不攏那就只好申訴勞工局了,我今天跟他們老闆老婆在電話裡談,他跟我聊到勞基法還說我女朋友有跟他簽合約,我也跟他講勞基法他卻說我很沒禮貌,在外面找工作一定沒老闆要你等等等..我又沒罵他髒話哪來沒禮貌,他也不是我的雇主我為何還要對他低聲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