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010 wrote:
由於外婆過世,跟公司...(恕刪)


勞基法上很明確有規定

祖父母 喪假 6天

白紙黑字

頂多是叫你3個月內請完

凹人家這種假, 他家最好就不要死人!
這種無良老闆
連喪假也要凹

當心回受到自家人身上
會折壽的
你應該回他....

"我請我外婆,晚上自己來跟你說...."

他應該就會同意了...
是六天

如果是你配偶的外祖父母

那才是三天

要嘛是誰弄錯了

要嘛是要凹你
我有遇過"內嬤"只給喪假一天的老闆娘

還來說 你送阿媽出門的那天不扣薪

真的只想罵三字經
外公外婆對你而言算直系血親

喪假規定和爺爺奶奶一致
連喪假也要凹 真的有點沒天良 如果想離職的話 也不用跟他客氣了
他沒有搞錯,硬是跟我說他看到是三天,一直強調我搞錯意思,我也把網站內容給她看了,沒話說就硬推說老闆娘看到的訊息是''三天還是六天''他就不清楚
今天已寫好假單,等明日老闆娘做決定是否給六天的假,已經沒有打算繼續待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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