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c666 wrote:
最近收到公司發的存證信函 ,說他工作期間 ,有一批貨安排錯誤, 送錯港口, 因此公司為趕交期 ,所以多花了約2500美金的空運費 ,要朋友出這筆錢, 請教各位大大怎麼辦?...(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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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 , 不過是催告證明
可以回 , 也可以不回
回的話 , 可以主張當事人不適格
如果要說清楚就把事實緣由及主張責任分攤寫清楚
甚至把對方違反之事項 , 也一併寫進去
我個人認為一般公司不會為了這點小錢打官司
如果真的聲請支付命付 , 那就聲明異議
進入法院審理
訴訟是人民的自由 , 沒有什麼好不好笑
公司有錢有閑 , 透過法院來審理並無不可
倒是勞工有多少籌碼 , 時間能陪雇主玩呢?
這種浪費時間 , 精神的事 , 會好笑嗎????
通常會讓公司這麼作 , 應該事情不是這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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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話
會打電話或親自去公司 , 大家攤開來說清楚
談不攏 , 自己站的住立場
要告來告
那就先找副總談吧(電話錄音阿)
還有如果有打卡記錄那些也要留著阿
caf677 wrote:
健保的部份
出國六個月內返國是可以停保後再復保
勞保部分是強制,公司若無為他投保,則轉為國民年金制度
員工自己還是要繳國民年金,每兩個月會收到
首要還是儘快了解收到存證信函的處理方式
對方已經用存證信函告訴你朋友要追討這筆款項
未投保勞健保恐不能100%證明無任職於該公司
況且對方訴求的重點應該在他們認定您朋友的業務過失造成他們的損失
如果損失為真,被告是不是員工應該都可以提訴的吧
尚未進入法律程序前,先想想如何自清
儘速尋求免費專業法律諮詢吧
為了2500美金向前員工用業務過失方式追討,也真是有閑情逸致
您朋友的離職原因與此有關嗎?
真的有這麽無聊的公司阿...
我舊公司有一位業助,每天操得要死,大概做了2個月不到吧,好像是不小心錯發内部郵件給其中一個廠商,然後就因爲工作能力不及格被資遣
這我覺得合理,因爲真的犯錯
但後面好戲來了,公司以因爲這個算“洩漏公司客戶機密”發存證信函,然後就和解,這樣就省掉資遣費咩~工作兩個月的資遣其實就不多...可憐人家小女生才20出頭而已...說點自我安慰的話就是年紀輕輕就嘗到震撼教育,她以後發電郵肯定非常十分小心了

對了,我這舊公司最高紀錄是業助報到兩小時後跑掉,我名字都來不及記呢XD
1個月換7.8個業助是基本,每天操得要死,根本沒有時間消化誰是誰,會出狀況是正常的啦
只是高層還很自我感覺良好的覺得,我的團隊成員應該要怎樣怎樣,不能扯我後腿
其實到底是誰在扯後腿阿XD
(當然我也換了公司啦...我不想賣肝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