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akgg wrote:
員工守則裡面有提到 嚴禁談論薪水
因為員工和公司的契約是個別簽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同樣的工作請兩個人,應聘的一個住在公司旁,另一個住的遠,
公司請人要談薪資,就要考慮怎麼留人,
有些條件需要有個浮動範圍,補貼一些就會造成薪資的差異,
畢竟補貼也沒辦法很精准,
低階工作找人容易,比較看不出差異,
高階工作請人難,這種彈性幅度就是公司吸引人的一些額外條件,
如果允許公開談論,公司基本上就不用開了,
因為做不到完全一樣。
公司和個人簽的契約,高階職務還有些個別的商業機密保密條款之類的,因此薪資又不一樣了,
員工比薪資能拿這些機密出來比嗎?所以禁止是必須的,避免互相刺探造成意外違反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