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ystem wrote:如果跟英,德,法比, 台灣人的個人產值有辦法比這些國家的人高嗎?....(恕刪) + 拍拍手!補充一點,以簡單公式舉例:$100/H x 0.5H = $50$30/H x 3H = $908Hrs / 0.5 hr/pc = 16 pcs8Hrs / 3 hr/pc = 2.6 pcs16 pcs /2.6 pcs/day = 6.15 days$100, $30: 人工單位成本(時薪)0.5, 3: 完成相同品質的工作(假設產值相同)所花的時間(小時)$50, $90: 完成相同品質的工作的總人工成本16 pcs(件): 每天8小時以0.5 hr(小時)/pc(件)可完成的工作件數2.6 pcs(件): 每天8小時以3 hr(小時)/pc(件)可完成的工作件數6.15 days(天): 若要完成16 pcs(件),以每天2.6件計算,所需的天數結論: 總成本慨念,工資高不是問題,只要生產力高,但若生產力低,工資低不是優勢,反而要花更多時間完成相同品質的工作,造成,工作時間長又工資低的惡性循環。國內的工作效率及品質,尤其在非生產的作業,非常糟,所以只好以加長時間及低工資來彌補。若再加上產業產值因素,競爭力可想而知。如果只是在人工單位成本或工作時間上與西方國家比較,而不是將相同時間的產出(含一般作業、報表、設計等等都在內,也就是通稱,生產力),更別說產值是否相同,只會更糟。附記:網友不用砲或酸我,這是事實,我也知道,這裡員工多,而且千錯萬錯,全是資方及政府錯,但歐美也都經歷過,除了破產的國家,都以上述方式改進,不然,西方國家全都已斃命,但不是嘛! 所以,要不就員工也盡一番力,努力隨時想一想,提升自己及部門的生產力,要不,就等破產。
她原來是說台灣勞工休假太多可沒說上更多的公教人員其實她也是含金湯匙出生 算的上冨二代只從事過教職與公職怎會體會與了解廣大勞工心聲不要說放假請她重新擬訂出契約工 減少浮濫契約工 增加正式聘用認定就算是有貢獻了看 她也只會跟業主開會會到各縣市跟撈工面對面嗎我們只是不得已要從一堆中找到相對不爛的而已
01Reborn wrote:+ 拍拍手!補充一...(恕刪) 我時候我覺得馬克思的社會(共產)主義真的很吸引基層的勞工,企業會賺錢是我們偉大的農民工創造的,企業會虧錢都是企業主無能造成!但是當真的把所有賺到所有錢都均分的時候,又發現這一票人只會比爛,因為我做多跟做少都拿的一樣的時候,我為什麼要多做。真的做老闆有這麼好? 你整麼不去做?全部的老闆都很無良? 你整麼出來做有良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