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公司的新規定,這樣有犯法嗎

放假,本來就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議
試想如果自己的公司,每個人都把特休拿去連續休假
哪有不影響公司營運

基本上公司這樣公佈就是希望大家節制
否則到時候請假申請絕對過不了
(資方有權力打槍勞方請假時間)

以這張公告來說,沒有違反勞基法
當勞工繼續工作符合法定要件後,雇主雖然負有給付勞工一定日數特別休假的義務,而勞工所取得者也只是得向雇主請求特別休假的權利,勞工必須與雇主協議且得到雇主的承諾後,才能依雇主的承諾享有該特別休假,勞工並未取得逕行指定特別休假日期的權利,雇主也無在勞工申請特休時就必須照准的義務。又雇主為確保工作進行及業務運作的順利,同時為建立職場秩序與工作倫理,對於有關請假的程序,如應檢附之證明、應於多久提出、應填寫之表單、一次可休之最長天數限制、請假之核准權限、請假之核定期限等,均詳細於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中清楚明定時,就產生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之效力,而該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除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團體協商外,已然成為勞動契約內容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勞方對於公司所制定的請假規範,也應確實瞭解與掌握,更應於行使法定權利時,遵守請假之規範,以避免因未遵守規範而遭受不利的處分。

以上資料引用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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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樂068 wrote:
沒有,特休假休假方是以勞資協商
公司單方面工部也算協商
沒工會的台灣就是這樣


以前在一間電子公司上班

同公司一個歪國人

一請就是兩個星期、三個星期

一般員工只要三天以上就要總經理簽名

總經理還會問一下要幹嘛

擺明吃定你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我猜會不會是貴公司有人常一次就給他連休很久

也造成其他人工作上的困擾

所以才有此公告出來

我們公司也是有年假很多的老鳥

每次都特別挑連假前後 年假前後 一次請完

常常十天半個月的不見人

而且長假前確實都是特忙的時候啊

他的工作都是其他人要分擔

是說如果公司可以讓你十天半個月的請假

好像也不太需要你了哦?
我們公司的特休 一個月只能休一天

一次只能休半天

你要不要笑一下
天宇遇到雄 wrote:
今天公司出的規定要...(恕刪)


如果考核結果決定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有無,是不觸犯勞基法!
公司做法,法理上沒問題!
那最後一行下回馬槍!高招!!
我覺得還OK拉 特休通常是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下去休的
除非公司是真的擋得很誇張
不然我覺得這規定還算OK

archos wrote:
但第二點就有點不太很理~~特休通常都跟放長假一起安排~~


第2點也沒有說不能和連假一起排呀!只是希望特休排在連假後面,盡量不要排在連假前面放特休。
10天很多嗎?

我這個部門,超過一半以上特休有20天以上
主管特休更高達42天

不過在我公司,員工請連續兩周的假司空見慣
每個女同事最重視的就是出國玩
至於男同事,都拼命工作買車買房,要不然討不到老婆

你說台灣的男人辛不辛苦?

你是每年出國玩的女人,你要嫁一個也是每年出國玩,但是身無恆產,還是要嫁一個苦幹實幹,40歲時就已經還清房貸車貸的男人?

鑽地的冰蟲 wrote:
最後一行就是說, 你只要請假就扣考績
這是一間爛公司, ...(恕刪)


1.如何從最後一行看出要扣考績?
2.既然扯到考績,那就表示你無法配合公司要求,達不到公司要求又不能扣你考績?
那乾脆全公司員工績效全都打E好了,人人年終都領10個月,
如果每個員工特休假專挑旺季的時候放,讓公司的營運績效不好時,
還敢妄想你能有多好的考績?

我倒覺得已經算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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