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本來就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議試想如果自己的公司,每個人都把特休拿去連續休假哪有不影響公司營運基本上公司這樣公佈就是希望大家節制否則到時候請假申請絕對過不了(資方有權力打槍勞方請假時間)以這張公告來說,沒有違反勞基法
當勞工繼續工作符合法定要件後,雇主雖然負有給付勞工一定日數特別休假的義務,而勞工所取得者也只是得向雇主請求特別休假的權利,勞工必須與雇主協議且得到雇主的承諾後,才能依雇主的承諾享有該特別休假,勞工並未取得逕行指定特別休假日期的權利,雇主也無在勞工申請特休時就必須照准的義務。又雇主為確保工作進行及業務運作的順利,同時為建立職場秩序與工作倫理,對於有關請假的程序,如應檢附之證明、應於多久提出、應填寫之表單、一次可休之最長天數限制、請假之核准權限、請假之核定期限等,均詳細於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中清楚明定時,就產生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之效力,而該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除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團體協商外,已然成為勞動契約內容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勞方對於公司所制定的請假規範,也應確實瞭解與掌握,更應於行使法定權利時,遵守請假之規範,以避免因未遵守規範而遭受不利的處分。以上資料引用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好文值得分享非營利如有侵犯敬請告知,立即刪除!---
芭樂068 wrote:沒有,特休假休假方是以勞資協商公司單方面工部也算協商沒工會的台灣就是這樣 以前在一間電子公司上班同公司一個歪國人一請就是兩個星期、三個星期一般員工只要三天以上就要總經理簽名總經理還會問一下要幹嘛擺明吃定你
我猜會不會是貴公司有人常一次就給他連休很久也造成其他人工作上的困擾所以才有此公告出來我們公司也是有年假很多的老鳥每次都特別挑連假前後 年假前後 一次請完常常十天半個月的不見人而且長假前確實都是特忙的時候啊他的工作都是其他人要分擔是說如果公司可以讓你十天半個月的請假好像也不太需要你了哦?
10天很多嗎?我這個部門,超過一半以上特休有20天以上主管特休更高達42天不過在我公司,員工請連續兩周的假司空見慣每個女同事最重視的就是出國玩至於男同事,都拼命工作買車買房,要不然討不到老婆你說台灣的男人辛不辛苦?你是每年出國玩的女人,你要嫁一個也是每年出國玩,但是身無恆產,還是要嫁一個苦幹實幹,40歲時就已經還清房貸車貸的男人?
鑽地的冰蟲 wrote:最後一行就是說, 你只要請假就扣考績這是一間爛公司, ...(恕刪) 1.如何從最後一行看出要扣考績?2.既然扯到考績,那就表示你無法配合公司要求,達不到公司要求又不能扣你考績?那乾脆全公司員工績效全都打E好了,人人年終都領10個月,如果每個員工特休假專挑旺季的時候放,讓公司的營運績效不好時,還敢妄想你能有多好的考績?我倒覺得已經算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