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想亂咬就叫他們吐證據出來吧= ="一條條核對.屆時死的是谁還不知道!不過我的幾個親身經驗都沒走正式流程.都是直接走"地下流程"解決的因為他們嗆的名號其中一個剛好是我"媽及"的小弟,就直接處理了個人建議是:先走正當流程,地下流程最好也準備!被人坑?不坑回來下死手怎對得起自己
9/3調解會~俗辣依舊沒出現最爛的藉口⋯掛號沒收到⋯當地郵局郵務有問題(他智商好高噢!!上網一查都投遞2次了⋯沒招領)勞工局調解委員⋯看我拿出的證據有建議我~再加他一條"偽造文書",再去簡易庭提民事告訴找律師寫民事起訴狀⋯卻建議找法扶(不划算)現在的想法很簡單~流程我全做錢我也會花能夠主張保護好自己的權利拿回自己應得的當然是好事前僱主若是認為他們~平常吃齋念佛努力抄佛經(贖罪卷)神佛眷顧,躲得掉那非常之好⋯現世報應該讓他們體會(他們不入監獄怎麼能夠體會地獄)
替我寫民事起訴狀的律師說~我失業給付確定的月份只有一個月份,其它都屬於不確定的因素不能保證我會連續工作3個月的勞保請領到~就業獎勵至於上繳未付(僱主還有欠70%)、勞退未撥6%(不是現在領是退休後)⋯皆是僱主與勞保局的問題可愛的律師弟弟替我想到用~加班費方式去索討(我每個月的薪資袋都有工時)⋯根據"法條來走"花錢買智慧法條是值得的去警局做詢問已確定刑事案件~已送偵查了最令人火大的是前僱主⋯(愛躲又愛現)一邊說沒錢一邊還在自己FB寫著9/5~9/9出國"旅行"(她是豬頭嗎?還是又想說是別人免費提供的)心情放開陪她吧~只是她很會用眼淚攻勢
9/30桃園市政府勞工局安排調解10/22桃園地方法院偵查庭現在等傳票98%贏定了我一定會請他們吃(牢)飯都說前僱主夫婦自己很窮沒錢~要是易科罰金給他們也不錯(看真窮還假窮)10/26領到失業給付了10/27去電勞保局詢問前僱主是否把勞保費上繳勞保局:勞保費尚未繳納我:那為什麼我款項會下來勞保局:之前你來電後,我們派人去那家公司做訪談跟確認,再依照正常程序重新認定事實
我剛開始在捍衛自己權利時有朋友聽到"前僱主沒有上繳勞保費失業給付會無法撥款"會說⋯後面的流程不要再去跑了我不知哪來的傻勁⋯非要跑完(還好有跑完這些都可以作為書證)勞保局要是來函公文我必定打電話去詢問法律是講求證據的所有的文件保留下來,這才有獲勝的機會最重要的事⋯要先把自己所有疑問的事項寫出來並準備好證據去做免費的法律諮詢(區公所裡都有~不過要先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