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老大 wrote:你的「公司」不把你當...(恕刪) 瞭解 的確 我也認為他是把我當外包的司機⋯但是壓薪水跟他要求七月底都扯到請款跟合約 我真的很無言 單單我一個司機要離職就這樣搞⋯還是希望別弄的那麼僵⋯
01小戰士 wrote:瞭解 的確 我也認為他是把我當外包的司機⋯ 當初一定是接了案子,跟業主簽了合約之後才開始招聘的,您現在要離職,等於案子要開天窗了,不刁難您才有鬼!如果您不離職,等案子結束之後您照樣會失業!
㊣貓老大 wrote:當初一定是接了案子,...(恕刪) 厲害 差不多是這樣 不過這間科技廠跟車行是續簽很多次了 但是因為條件待遇太差 很多司機根本做不住 差不多兩三年個月就走了 我就帶過三個 隔天就不來了⋯遇到我這種阿呆⋯算是久了些⋯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01小戰士 wrote:目前在一間科技廠當交...(恕刪) 憑什麼押薪水?光看這個根本就已經有問題了所以你再做白工?依照勞基法走,滿3年離職才需要最早1個月前告知1年以內10天前告知就好(可用簡訊、郵件、辭呈、存證信函甚至LINE都可)時間到了就可以閃人了,誰管你有沒有人做,你家的事我看你直接別上班了(告知時間滿,就閃人)明天就直接去找勞工局同時進行會比較好,別浪費時間再那邊跟公司說了看了根本就是公司故意甲郎告告是哪一間公司阿,怎麼可以這麼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