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的假挪到10/24放,所以10/22~10/25放假四天(也就是10/31要正常上班)。竹科某公司。9月份我工作13天,放假17天。十月份我工作18天,放假13天。九月剛好我有請幾天特休,也有颱風假,所以會出現這麼怪異的現象,加上9/28放假日被挪到9/10的補班日,後來9/28又遇到颱風假,害老闆直說虧大了(人算不如政府算,政府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颱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