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飯碗好小 wrote:
小弟公司隔週休二日...(恕刪)
我們之前是雙週84小時工時,但週週休
7天國定假日有給假,但沒統一休
chinshentw wrote:
理論上,你的工作時數...(恕刪)
這位大大陳述得很完整
但是字數太多,有些人可能看不完(KP說的

我目前聽到的勞團派說法是這樣
2001年公務員實施週休二日,部分企業跟進
但是這樣工時就低於勞基法,因此就拿7天假來換(我不知道這根據在哪)
今年每週40小時工時實施後,工時就不再低於勞基法
因此這7天假應該要還給勞工,而不是砍掉
(僅轉述,我個人不太認同這種立場)
ysa0428 wrote:
明年的基本月薪由20008元調升到21009元,每月多1001元,一年下來多12012元
基本工資漲1001,每個人都會自動加薪1001?
工作型態有很多種
刪假主要影響的是大公司(遵守勞基法)的輪班人員
比方說作2休2的輪班
這些假他們也放不到
但是當上班遇到這些國定假日
公司會依法加給加班費(假日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