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態度不好 難溝通 不配合 做未滿二年 可以直接解雇嗎


齊爾-D-01 wrote:
工作態度不好難溝通...(恕刪)


大公司請主管約談,提問題改善單兩次,
主管約談後無效依照勞基法資遣..
小公司至少也要留個書面資料,
請對方簽名或錄音存證
證明對方不適任,
這樣後面有問題比較不會出事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件事情 要注意 以免被反咬
薩滿學徒 wrote:
滿試用期就是要資遣...(恕刪)

luzibin wrote:
很簡單,就是要規避...(恕刪)


不要亂亂教
未經過員工同意去側錄
第一個走的~~就是你們公司的MIS.......
公司也會被告

齊爾-D-01 wrote:
工作態度不好難溝通...(恕刪)


嗯~我同學有遇到相同情況的員工,是直接解雇的

想當然爾,那為員工確實是不高興,理所當然他去勞工局申訴

所以雇主(我同學)和那名員工先到勞工局協調

(不到30分鐘就結束了.....)

居中協調是一位律師,他先問了雇主解雇的原因,雇主說交待該名員工工作上的任務

該名員工接無法配合,也不聽從指揮

換他問那名員工,老闆交帶你的事情,為何不依照他的指令去進行??

那名員工就講了一大堆天馬行空的理由,東扯西扯一堆

那位協調人就問雇主,你要不要付給他資遣費,雇主當然說,我是依法解雇,當然不付

協調人又問那為員工,那這樣協調算是沒有結果,哪就等你提告

結果那位員工也不原意提告,當然也就想轉頭就走,但是走的時候放了狠話

"我要殺死你他媽的全家"

結果,我同學馬上就通報勞工局的人,請勞工局連絡轄區警員,

把那名員工給抓了,因為他涉嫌恐嚇,還是現行犯...........

但.....後續我同學是沒有提告...........

事情也不了了之........

所以.....正當理由解雇是可以的

當然,老闆要站的住腳





薩滿學徒 wrote:
滿試用期就是要資遣...(恕刪)


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薩滿學徒 wrote:
滿試用期就是要資遣費了


說真的很多時候除了說老闆無良外,勞工不長進也是一個問題,勞基法裡面根本沒有所謂的試用期,就算你做一個月一樣要給資遣費,不過通常都是把你叫過來說你試用期表現不好要請你離開,然後叫你簽離職單,這樣就變成你是自提離職,可以省個幾千塊資遣費。


再者老闆部分,要解雇一個勞工其實是不容易的,除非真的有一個非常大的錯可以達到開除的條件,否則就要從平常做起,有過該懲處就懲處,達到條件一樣可以解雇,但是多數的老闆都是小錯罵一罵就過了,就算累積數十個小錯,沒有書面記錄,老闆還是輸面比較大。
工作兩年資遣費是1個月薪水, 另外還要20日預告,
這20日間(約3週)對方可以每週2天謀職(6天不用來)

如果你堅持要直接解僱馬上叫他滾就是 1個月 +20天 = 50 天薪水...
當然, 本月份要算到今天的薪水還是要給...

如果要走開除規則就不必給這50天薪水...
但除非員工有大疏失不然應該難以成立, 對方一定會反告, 到時反而賠更多...
有新聞報不當開除, 官司告了3年, 法院判僱主賠該員工這3年薪水, 精神損失, 還必須續聘年資照算...
這時候老闆只能再走一次合法資遣....
前前後後等於多給3年薪水(這期間人還沒來上過班), 資遣費年資又多3年...

如果真的要現在資遣員工, 就是合法50天給他, 隔天不用來比較好,
不然過年前叫人滾, 這怨念很重, 小心他給你亂搞.....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可以說明一下詳細點,這樣大家才可以正面的評判...畢竟......竟然待了2年,這種態度早就被開除了。
1. 職等職稱 工作內容
2. 薪資福利
3. 不配合例子?

fttf wrote:
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恕刪)


對~所以現在也有不少雇主怕違法

聘僱新員工都先用"短期聘僱"的方式,合約都要先寫的清楚,明白~~~~

對彼此都有保障

carzyman wrote:
不要亂亂教未經過員...(恕刪)


一般公司後來都有請員工補聲明書...
而且公司電郵屬公司資產
應該不太會有爭議..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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