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的迷思, 所有老闆都是慣老闆??

正常的外商(非外商皮台骨的假外商)一般員工第一年就有10天特休,

未滿一年的也是按比例給

但是我不認為這樣就叫做有良心~

曾幾何時,台灣勞工口中的良心老闆門檻, 已經低到只要依法放假就算好老闆/優良企業了??

北七喵 wrote:
你沒遇到不代表沒有,有家做手機的,第一年給七天特休
anddyliu wrote:
很多人都討論都執著...(恕刪)


就是這樣

問題就出在,失去彈性。無法適用全部產業又不認錯強推

一例一休實際讓員工的福利變得比以前差
**************************************************************

我們公司就是週休二日,7天假挪去彈休的,彈性休假別人週六要補班,我們就彈休那7天

現在沒了
anddyliu wrote:
可能會有人說, 你講的我又休不到, 對, 你沒有遇到好老闆。 日後, 你想遇也遇不到了。...(恕刪)


沒錯,政府這樣搞下去。

好老闆肯定越來越少
本來想多放給員工的福利、政府把它拿來,說是政府給員工的福利
但其實買單的都是企業

anddyliu wrote:
很多人都討論都執著在慣老闆, 以為訂了新的勞基法後, 慣老闆就會消失... 唉!!
分析一下給大家聽
舊制
慣老闆守法老闆好老闆優於法O合於法O鑽漏洞O
大家以為改成新制後, 會變成這樣嗎?
慣老闆守法老闆好老闆優於法O合於法OO鑽漏洞
當然不可能, 現在的一例一休限制太多, 只變成
慣老闆守法老闆好老闆優於法合於法OO鑽漏洞O
你以為我在唬爛?? 慣老闆是不守法的, 怎麼樣都會鑽洞, 好老闆是不敢違法的。
舉兩個例子
1. 在舊制時, 很多公司早就周休二日, 而且, 新人第一年進來就給特休7日, 加上原本的7天例假(轉彈休), 剛進公司就有14天的假可以自由安排(對你沒看錯, 就是14天)。
新制一例一休後, 新人的假咧? 變0。
14天變0天, 14天變0天, 14天變0天, 很重要所以說3次。
為什麼? 因為特休可換錢, 因為特休可換錢, 因為特休可換錢, 很重要所以說3次, 連好老闆都不願意多給了。
或許有人會說, 只有第一年, 忍忍就過去了, 錯, 影響的是日後的每一年。
2. 在舊制中, 特休可與員工協商後遞延。 可遞延的好處是, 你可以累積2年的假一次休完, 去環遊世界也行。或者準備生小孩的家長可以留一些假, 隔年彈性運用在學校停課(腸病毒)時, 緊急使用也可以。
新制後, 政府說, 雇主應與員工協商排休。好, 問題來了, 怎麼排? 員工將自己的假排到最後一個月嗎? 休不完換錢嗎? 每個人都自己年薪加半個月嗎? 當然不會, 政府要勞工休假, 老闆聽從政府指示, 1~12個月, 給我平均排休。影響是什麼?
員工兩年累積30天出國的假沒了, 學校腸病毒要請假, 對不起特休排完了, 請事假扣薪水吧!!
為什麼? 特休可換錢而且不準遞延.
可能會有人說, 你講的我又休不到, 對, 你沒有遇到好老闆。 日後, 你想遇也遇不到了。


你分析的很棒,

我本身是開小公司的業者,

我們員工的福利在舊制的時候的確比勞基法還優,

但新勞基法實施之後,我順勢把一些優於勞基法的福利暫時取消。


另外,我太太在別的地方上班,單周工時原本老闆是說36小時就夠了,

現在改成恢復到與新勞基法一樣40小時/周。

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把7天國假砍掉,換成周休二日。為什麼搞到天怒人怨,兩邊不討好。

不知道是前朝挖洞的功力很強,還是現在的政府太笨,每個洞都要跳。

本來前朝就已經推出了7天換周休二,大家其實也認了。沒事就去翻案,然後去年多了4天要請假帶小孩(幼稚園放假)。
翻完案後才發現自己捅了個馬蜂窩,想要再改回來,然後沒台階下,又多方意見吵不停,擺不定。

大老闆只好跳下來說,限時搞定,完了,限時的意思就是隨便弄一弄。
什麼一例一休,加班費的,以前沒聽過的,一下子全出來了,這也就算了,沒事搞我的特休。

到底周休二日關特休啥事?

繞了一圈搞了那麼複雜幹嘛?原因只有一個,用朝三暮四把大家當猴子耍,希望大家搞不清楚然後通過法案。

法案上路了,大家搞清楚了,所以開始罵了,就這麼簡單。

簡單來說,就強制7休1,加班給錢或換補休,補休不得消失。
特休一樣,員工可以選擇換錢或遞延,不得消失。

這就好了,搞到所有人霧霰霰,就是朝三暮四最佳案例。
riklin wrote:
你少一個資料就是比例,守法與好老闆的比例是會增加還是減少???


比例不會變,但福利會變少,因為彈性空間變小了。

不守法的慣老闆,還是不守法,不會因為法改了就守法。

很多人說特休休不到是因為,特休沒休完會被歸零,只要加個沒休完換錢不得歸零。你管人家要延幾年。

eclose wrote:
你分析的很棒,

我本身是開小公司的業者,

我們員工的福利在舊制的時候的確比勞基法還優,

但新勞基法實施之後,我順勢把一些優於勞基法的福利暫時取消。恕刪)


我猜啦

一般的小公司老闆在看了像MOBILE 01的討論後
大概就了解勞工怎麼想
既然比上不足(比如開出如GOOGLE的條件)

怎麼做也會被不滿意,當然最佳的做法就是

法律怎麼規定,我就怎麼做

兩不相欠,這樣不是頂好的嗎?
QQmyHand wrote:
我猜啦一般的小公司老...(恕刪)


所以被罵剛好而已,油電雙漲,就算跌了,物價也回不去了。
一例一休亂搞,就算日後修正,被收回去的福利,要得回來嗎?
cche1079 wrote:
曾幾何時,台灣勞工口中的良心老闆門檻, 已經低到只要依法放假就算好老闆/優良企業了??...(恕刪)

很早以前就是如此了
政府的稽查單位不作為
加上政客刻意的留下很多漏洞空間
慢慢把守法企業擠出產業
剩下的就只能是這種貨色充斥了
遵守勞基法反而變成優良傳統
真是悲哀!!

anddyliu wrote:
所以被罵剛好而已,油電雙漲,就算跌了,物價也回不去了。
一例一休亂搞,就算日後修正,被收回去的福利,要得回來嗎?恕刪)


是心涼半截

做好也罵,甘脆就收回多給的福利

杜蘭之餘,回歸到純契約關系

不是很好嗎?

對了,請問您現在貴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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