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家對於我的情形,給點建議,非常感謝!

感謝這位網友的祝福,我會不惜任何代價,奮力一戰!小蝦米也要對抗大鯨魚
happyday8109 wrote:
真是無良的雇主! ...(恕刪)
請問僱主 每月有開薪資明細單給你嗎? 還是只是把薪資匯到你帳戶呢
以多報少 和未保勞保 都和 薪資給付型式有關

勞保跟健保是在一起的,沒有幫你保勞保也應該沒有保健保,難道你這幾年都沒去看過病?都沒有收到健保局的催繳單?沒有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

freyalai wrote:
勞保跟健保是在一起的,沒有幫你保勞保也應該沒有保健保,難道你這幾年都沒去看過病?都沒有收到健保局的催繳單?沒有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


很奇怪+1
除非家裡人傻傻幫他繳了 年金 健保費。

freyalai wrote:
勞保跟健保是在一起...(恕刪)


對呀~~要不是樓主是身強體健這幾年都沒生過病....
然後家人一直認為你都沒再上班...
傻傻的幫你繳國民年金跟健保費.....

小帥鍋 wrote:
事情發生經過:小弟...(恕刪)



高雄

勞工

低薪

希望你勝算大一點

小帥鍋 wrote:
事情發生經過:小弟...(恕刪)


被申訴人不對.....調解結案
正確被申訴人已無實質公司......無解

看來就是訴訟囉!
但五年來,樓主從沒申報過所得稅?從不知道自己勞保有沒有保?或明知沒保卻沒主張要保?
這可能是將來對方律師都會問的問題。
我們公司僱用員工未滿5人,是不是就不用幫員工加保了呢?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板主要去查一下未加保之前,僱用員工是否在五人以下?
小帥鍋 wrote:
於是,5月11日去了勞工局一趟,服務人員建議我可以申請勞資調解會議,我也填了表格申請。今天下午已開完會議,結果是「調解不成立」。會議過程中,資方使用的說詞是,該補習班已於104年8月19日變更負責人(變為他老婆留xx),現在負責人已經不是他(李xx),而且他口頭說他已破產(這點有待查證)。對於這樣的說詞,勞工局委任的調解人員說,勞工局對李xx沒輒,無法開罰請我要另尋法律途徑解決。

針對這樣的問題,想請了解這方面的朋友們,幫幫小弟我。

第一:關於調解人的說法是真的嗎?因李xx先生現已非該家補習班負責人,而且倘若他真的已經破產,我真的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嗎?大哭

第二:如果要尋求法律途徑的話,小弟應該怎麼做比較恰當?有朋友建議我可以申請「支付命令」比較快,但我疑惑的是,李xx先生都已經宣告他破產了,「支付命令」不也等於對他不具任何效用?...(恕刪)


您的問題可能有點搞錯了方向...但還是提供點建議給您參考
1.您的對象不應該是李某,而是該公司(又看了一下您附的照片,申訴對象沒有錯啊,但是您怎麼會同意"因為換了負責人所以該公司就不是你的雇主"這件事??若非調解人故意誤導,很難想到其它理由...)
2.「調解不成立」指是說對方不吃軟,要你來硬的
3.勞工局對李某當然沒輒(因為他管的是該公司),但是您可以具名檢舉該公司違反勞基法,待勞檢後,用勞檢發現的事實與裁罰(罰金給政府不是給您)當作證據,再向該公司提起民事求償
4.如果符合法扶資格,可以去申請免費的律師協助
最近朋友也遇到類似的狀況,他是老闆不支付薪水,也是申請調解中。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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