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Chen wrote:有好啥解釋 先問你 叫你星期天上班一整天 給你平日一天的薪資,你覺得很OK 對不對....(恕刪) 重點就在這邊,這樣搞一切合法,老闆當然爽歪歪...然後蔡政府說這是在照顧勞工
吵了一堆,還不如鼓勵受迫員工去檢舉不良雇主立了一堆法,又不執行。 立再多,都無義寧可先確實執行,再來修法別說勞工不敢檢舉! 如不敢檢舉,那就繼續被迫啦立法再多,不執行,不檢舉,只求別人幫你爭取,那就繼續被迫
我是老闆的話,突然有工作的話,就叫一個人假日來加班,可能做個四個小時吧,然後再叫他下星期三補休讓你晚四個小時也就是下午進公司。然後那星期三因為有人補休,職務代理人會比較忙,那位勞工可能住外縣市或住的比較遠,通勤上下班需二個小時。那勞工得到了 假日不能回老家 或 浪費了通勤二小時的時間和油錢等職務代理人得到了 更忙的一天老闆得到了 更好的完成工作 一毛加班費也不用付資進黨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