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回覆:
1.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2. 僅參加就業保險的投保單位應使用就業保險專用書表辦理投保手續
僅參加就業保險的投保單位如遇有新進員工到職、員工離職、薪資調整或資料變更時,應填寫就業保險專用之「就業保險加保申報表」、「就業保險退保申報表」、「就業保險投保薪資調整表」、「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向本局申報。
nnnmeme wrote:
未達5人沒有強制一定要給員工加勞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