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被降薪4千集體跳槽 主管被美語公司告

前陣子就在想找TUTORABC還是這間補習
看來還是選牌子比較大的ABC比較穩
天啊!!!!
換工作去錢多的公司是基本人權,任何競業條款要有效必需要有補償方案,就是給錢,
用原來的技能換去另一家公司犯了什麼法??又沒偷你的營業機密來用.
業務去那裡都要努力拉客,難道客人都自己送上門??

我們活在恐龍國嗎?那門子背信了??難怪小島會低薪,只有公務員對低薪無感.
司法系統的收入比普通同職級的公務高很多,拉同事跳槽高薪工作是很正常的,
有這種案例出來,以後大家有好工作都不可以介紹同事,背信罪,,真是石器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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