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ItGoing wrote:公司的老闆挺惡劣的,...(恕刪) 來來來我親身經驗跟你分享,首先高薪低報已經違法已構成你跟資方終止勞動契約,並可像資方要求遣散費等等相關費用,我就是這樣跟資方在打官司的。至於公司高薪低報偽造文書等罪你要向地檢署告發,地檢署發文給國稅局、勞保局再由這兩個局告訴公司,這樣就可以了。記得去勞保局申請投保明細跟6%勞退,請知道更多與資方過招的細節,歡迎私訊我
雇主高薪低報的法律責任http://www.qili-law.com/----2.html一、雇主有勞保的罰款二、雇主有勞退的罰款三、雇主有健保的罰款四、雇主有刑事責任勞工會被影響的有: 勞保的給付會短少 如果是沒有保,會影響年資短少 失業給付會短少 勞退6%的提撥會短少 育嬰留停給付會短少 勞保給付,法院認為要可以請求給付時勞工的損害才發生,那時候才可以請求勞工另外可以以雇主違反法令為由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請求資遣費因為雇主有罰責建議可以透過勞資調解的方式去談
LetItGoing wrote:公司的老闆挺惡劣的...(恕刪) 高薪低報..不管是告詐欺..或是偽造文書...其實都是非告訴乃論罪..所以你認為有疑慮..就可報案..而證據方面..檢調受理之後..就會著手調查..所以不用擔心證據問題...然後因為是公訴罪..你是受害者..所以你並不一定每次都出庭..也不用請律師..因為有檢察官...所以你是可以提告的...
我可以借這篇發問嗎?(就不要另開一篇了)關於勞退的部份.樓主提的是:高薪低報.但我曾在之前碰過的公司是:低薪高報.事情是這樣的:有那麼一天在ATM提款.突然看到可以查詢勞退金額.(我的提款卡...可以看到)無聊點進去看下.結果看到勞退的計算薪資居然高出我實際所領的底薪將近一萬.然後再看看歷史,也確實是由低然後逐步調整到最後我查詢的金額.但是我實際所領的底薪調整週期並不是跟勞退一樣.當然之前的老闆曾說過他對我們很好,勞退幫我們保很高,讓我們有保障.(但老員工基本都走光了...)所以我好奇的是:1.低薪高報,對於老闆有好處?2.勞退的金額跟實際所領之底薪,到底應該如何?謝謝.
spk wrote:我可以借這篇發問嗎?...(恕刪) 勞保的保額應該是要以經常性薪資來決定,意思就是連加班費跟獎金都要計入,所以很多人都會誤以為是以底薪計算,網友以為老板是高報勞保,其實是按照勞基法規定
http://www.qili-law.com/----2.html最後一項有說,勞退提撥要以經常性薪資也就是樓上說的,不只是底薪加班費、勞務對價的獎金,這些都要計入並不只是用底薪而已因為加班費上上下下不固定所以用三個月平均計算最晚是二月跟八月要調整一次比如你工資在5月、6月、7月各為3萬、4萬、5萬平均為4萬那麼就是從8月開始以4萬投保一路保到2月的再調整當然雇主也可以提前調整
algerno2 wrote:高薪低報..不管是告(恕刪) 根本告不成,近期有去做筆錄,高薪低報詐欺、業務登載不實,要告雇主詐欺,會計登載不實,但檢察官理解有誤把雇主罪名為-業務登載不實,所以不起訴,所以到底該不該請律師?還被版友嗆自以為很行,不請律師。
mini_153 wrote:還被版友嗆自以為很行 那個香菇頭是個超過四十歲的國考啃老族,每次都在搶頭香酸人01有名的思慮失調者之一,不用放在心上不過幾年前他借錢給女網友,結果沒吃到,鬧的很大,挺有意思的,無聊時可以看看
LetItGoing wrote:勞工局跟勞保局部分已經詢問過,幾乎只有對雇主簡單罰款而已,對勞工沒有具體實質補償(恕刪) 還有補回勞保該補金額,然後大部份公司會選擇和解以前常常高薪低報,勞工局沒在管的,現在的話真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