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kill wrote:
重點是,
公勞保差...(恕刪)
高雄是這麼玩的,
月領三萬多,
薪資單上還是給你寫兩萬二,
月領五萬,薪資單還是兩萬二,
剩下的,用其他名目加給你,
但老了,能實際領到的很少。
在這還有月休四天,
甚至無勞健保的南部,
這算客氣的了。
只要有符合勞基法低標,
很多老闆在應徵時就一個驕傲樣了,
然後理所當然的壓榨人力,
一個人當兩三個用,
剛出社會打工時做7-11,
當時是南部少數符合勞基法低標的,
給你22k加勞健保(別人還在18k無勞健保),
店長就驕傲的跟什麼一樣,
然後一間客人爆多的門市,
從原本五六個人輪班,遇缺不補,
剩三個人完成一樣的工作量,
我完全體驗到榨勞力的極限,
可以讓你上班100%沒有喘息的跑,
超過時間還要當作責任制送給他,
東西被客人摸走了,員工還要賠,
從此對統一相關企業敬而遠之。
Silkiller wrote:
看到這篇文章勞退領...(恕刪)
整個年金制度我是覺得一整個詭異!
當初規劃設計年金還有試算的目標是什麼?
是為退休人員保障生活水準...還是預計幾年後破產?
試算的標的是什麼? 又怎麼會搞到破產? 破產是誰搞出來的?
如果市政府集資然後拿去投資其他的標的而賠錢
那為何是人民要概括承受?
我是不關心這議題~或許已經有做過整個年金制度當初如何規劃的說明
我只認為~有問題就改很合理~可能時空背景不同也會導致不一樣的結果
適時的修正本來就應該的
但~不應該溯及既往...
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我認為不該溯及既往的!
好吧~如果要溯及既往
那應該更公平一點
把已經被"溢領"的部分追討回來
如果溢領的人過世~也應該從繼承人上追討回來
追殺...不就是現在政府最拿手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