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簽保證書,裡面提到若有不適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再同種公司任職,這樣的合約可以簽嗎


NICE生活 wrote:
就像樓上說的,你也...(恕刪)


大大的顧慮沒錯
恩 打官司什麼的
非常煩

KK43 wrote:
若高薪就OK,若一...(恕刪)

就是很普通的薪水
不是很值得冒險

dgkevin wrote:
看不懂,好像是公司...(恕刪)


我也覺得這合約好像一個逗號句號都會影響最終判讀
有些地方文句難解

謝謝大大提醒我注意到完全責任這句
真的對職員滿不利的

思想不正,品行不端....不是不法行為吧.
他綁你3年,你3年可以不用做"同行業",不是同性質喔.....
公司要付你半薪...而你可以找不是同行業的工作.
競業禁止須補償半薪勞動部:新法實施日起算- 中時電子報

通常是大公司才有這類條款,或是獨門或熱門的產業,就不清楚你說的是哪類,還有小公司是多小了
這類條款要有相對應補償給你才會成立 例如競業條款期間 工資按當是待遇發放 否則法律上無效
天秤海豹 wrote:
公司要簽保證書,裡面提到若有不適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再同種公司任職

三年?
沒有相對補償或是更好的條件,他憑什麼綁你三年
簽阿,反正如果離職後資方沒有給 至少 1/2 薪資當作補償,合約自動失效

這種合約就單純是資方要騙不懂的人

反正資方一定不會給你補償金,所以合約絕對沒有效力

這是勞動部以及法院都有解釋跟判例的


天秤海豹 wrote:
我今天向一家小公司報...(恕刪)
如有思想不正,品行不端....等非法行為,願負完全責任,絕無異議。併聲明放棄優先抗辯權,


是我就給他手寫加上一條,經地方法院證明符合前述說明事項時....
意思是日後有沒有思想不正....等等...請由地方法院行文來證明,
不是你公司可以片面說了算


除非原雇主有支付你三年薪資,那他這份旋轉門條款就可成立!
你這輩子就專精只懂這,離職後不付錢又要你不去同領域公司上班,這是要你去喝西北風嗎?
別擔心,先簽,若有一天離職他還拿這嚇唬你的話,請你問HR這是否符合勞基法? 看看HR敢不敢吭聲?
就算簽了,也是無效的!
之前已經有判例是判給離職員工勝訴!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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