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基本工資為月薪新臺幣23,100元、時薪新臺幣150元,2019年1月1日實施。--這工作好像基本工資都沒有到,看了一下行事曆,只有7月可以領到2萬3,其他月份都不到基本工資不過這類工作看興趣和發展性,問問自己,真的是本身想要的嗎?
andy7703 wrote:工作日薪1000六...(恕刪) 1. 爸爸陪面試應徵2. 工作不到兩個月就要連請五天假出國去玩傳說中的草莓族? 這種工作態度,公司會用你,大概就是看在你爸是客戶的面子上吧!我覺得你乾脆辭職回家讓你爸養算了,不要給公司帶來困擾
andy7703 wrote:工作日薪1000六日沒錢這個月開始上班的上禮拜請了一天假今天跟老闆說 5/5~5/10要去日本能不能請假老闆不准假 說我這樣太常請假我很煩惱 我該取消機票 飯店認賠還是辭職 回來再找.....(恕刪)-----因為這間公司 是我爸他們公司的客戶我爸當天還跟我一起去應徵怕因為這樣就辭職 他會不會不高興 想請假就請啊老闆不給請就報勞工局來勞檢!順便叫你爸不要跟他做生意不要出貨給這種客戶看他怕不怕
你的情況跟我朋友滿類似的前幾份工作都爸爸認識誰誰誰幫他找的到最後因為一些事情不敢隨便請假不敢離職就這樣硬做了兩年多.....說真的你現在離職不僅公司上頭的人覺得你這人草莓連你爸的面子也丟了(不過可能你爸也不會覺得怎樣吧)看你還是撐著點撐個一年再趕快說跟興趣不合轉換跑道吧但下次自己找工作 至少沒人情想走就走如果你是社會新鮮人你這次是學一次社會經驗如果你二十尾甚至三十我腦海裡只浮現爸寶兩個字...........andy7703 wrote:因為這間公司 是我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