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9011023 wrote:
以上是英文翻譯回來...(恕刪)


一個月前的事情應該蓋棺定論了,

其實這封信有個缺點,

其他公司的邀約是否要說已拒絕,

如果說考慮中會不會好一點,

約聘制是否已經找好後路也很重要,

避免變成進退失據的狀態..
我找老闆談加薪都是先發email跟他約時間,然後當面提出我的想法,不會在信裡面寫的落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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