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你工作領的不是薪水,是遮羞費阿

看看有沒有家人,沒有就瀟灑吧~

minigoga wrote:
其實越是利益爭奪的...(恕刪)

趕快離開吧,不然以後太嚴重得去看精神科,得不償失...
這种無謂的工作壓力
我覺得你的年薪只有12
某樓也蠻幽默的
都說是地下主管了
還找自己主管是要重山小
minigoga wrote:
其實越是利益爭奪的職...(恕刪)

要走也要依照勞基法第14條之2搞死這位主管啊!要死一起死啊⋯⋯
所以請先收集證據,然後去勞統保局檢舉,之後勞工局會安排勞檢,所以 HR 就會被 highlight ,HR  就會在公司內部 highlight 這位主管....
這樣,搞的好,你也許以後横著走呢!
其實不管是哪個行業,應該說是整個人類的文化...只能說友善的職場環境不多
你得罪不起他
公開反抗後
日後公司待不下去?

沒有
就向主管、管理部客訴啊
順便提告求償
提前領一筆年終

真的得罪不起
就默默離開公司
minigoga wrote:
其實越是利益爭奪的職...(恕刪)

偷錄音,然後提告,給他教訓
minigoga wrote:
其實越是利益爭奪的職...(恕刪)

偷錄音後提告
等你最後一根稻草壓垮後你就會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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