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UU wrote:我笑了!才10公里為...(恕刪) 10公里真的讓我笑了,想當初我是要換三種交通工具才能到上班地點,總里程可能七八十公里,我知道不少人每天是通勤一小時上班的,你這20分鐘根本小兒科!
其實看里程數不準,通勤時間才是關鍵,舉例:如果是20公里30分與10公里40分我當然是選前者,時間才是最寶貴的好嗎!你騎十幾分根本悠閒,我從新莊騎到林口,里程12公里不算遠但是塞車的話將近要40分鐘才能抵達公司,假如又是八點上班七點多就要出門那個感覺真的比九點上班八點多出門差很多!基本上以我自己騎車的通勤時間來說,40分以內是我可以接受的範圍,因為是自己騎車,所以什麼事都不能做,相比以前上學都是搭乘大眾運輸,通勤一小時半,但在車上可以做很多事,看新聞、聽音樂、英文聽力還有看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