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程師需自備汽車跑業務的時代來臨了

迷航 wrote:
自備汽車去跑業務更好...(恕刪)


是啊!之前去很多家公司面試業務職位,都說要自備車。雖然油費說實報實銷,實際怎麽様就不清楚了。油費報銷有很大的模糊地帶………
用員工的資源做公司的生意
講白一點就是老闆凱員工的油

我只問一件事就很清楚了,跑業務時前擋風玻璃被石子k破了算誰的? 萬一車禍又算誰的?

跑業務要問的事情很多的,手機費算誰的? 請客戶吃飯算誰的? 萬一喝醉要過夜算誰的? 台南到台北跑業務是不是要當天來回? 交通多出來的時間又算誰的?

認識太多無良老闆,南部到台北出差,至少要跑四個客戶,也不能報住宿,當然更沒有出差費、加班費跟餐旅費。所以去一趟台北就是13、14個鐘頭起跳,問題是台北客戶又一半以上,叫你當這種業務你肯?
車子隨便一個保養就要花好幾千,還沒有算到零件、輪胎跟車子里程的損耗,如果發生擦撞或事故公司也不會出錢修車,只補助油費根本是在佔員工的便宜。
車是純工作在用,一般補貼不划算的,
如果自己本來就有需要用車,找個自備車的工作還好,
為了找份工作而買車,都不知道新工作做多久,
怎麼算都賠很多,還有很多別的工作可選擇.
erwin_cat wrote:
車是純工作在用,一般...(恕刪)


困難的抉擇:

我的遠房表弟前一份工作未滿一年被開除,這是非常難堪的,
而且很有可能是勞基法第11條第5項:員工能力不足以勝任工作。

台灣的人資界存在一些恐怖的潛規則:
一定會打電話去問應徵者前公司的人資:這個人為什麼離職?
台灣大部分公司的技術職缺不會錄用被勞基法第11條第5項開除的人。
所以他現在也只能做少數沒有潛規則限制的工作,
這種自備汽車跑業務的工程師應該沒有潛規則,且頭銜是【工程師】,
熬兩年之後,只要沒闖禍被開除,就可以把人生履歷洗白,
還有機會再去找更好的工作,
一般有潛規則的公司,人資大多只會調查『前一份』工作的離職原因。
千万别当保人~~
千万别用你的名子去贷款买车给他开
千万别因未人情压力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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