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
偷偷的告訴你 協調成(恕刪)


我上次還是職訓局的媒合咧,那個承辦還是約聘雇的一年一聘,當然往資方,我問導師,要追究下去嗎,他說看我,後來我沒去追究那承辦。

你講到一個重點,就是對方可以拿到好處,因我覺得對方異常主動,搓掉的手法太有鬼,雖我看起來很弱,但查覺系統很靈敏,對方一個黑臉一個白臉的,這看得懂。

要很懂這塊才能在這局取勝。當然我也是去演戲,找個很凶猛的來幫忙。
這老闆真的是傻瓜。
再怎樣也得等生完再資遣,竟然選擇在懷孕期資遣。
樓主直接投訴勞工局了,這罰的會讓老闆哇哇叫,罰的費用比給你的資遣費貴太多了。
好好幫老闆上一下課,別輕易放過。
john9904169 wrote:
想詢問各位意見,朋友(恕刪)

遇到這種事情真的是兩方皆輸 (很麻煩)
john9904169 wrote:
想詢問各位意見,朋友...(恕刪)


直接勞工局申訴,叫你朋友不要傻傻的簽離職,簽了什麼都拿不到,為何不是老闆開除她,要她自己簽離職,玩文字遊戲阿,總之勞工局見
john9904169 wrote:
朋友在四月底懷孕,在五月中告知老闆、老闆娘已經懷孕了可能沒辦法搬重物(太大力會痛)

為什麼老闆娘懷孕要你來告知老闆?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ch121115 wrote:
這老闆真的是傻瓜。
再怎樣也得等生完再資遣,竟然選擇在懷孕期資遣。
樓主直接投訴勞工局了,這罰的會讓老闆哇哇叫,罰的費用比給你的資遣費貴太多了。
好好幫老闆上一下課,別輕易放過。


有的公司根本都是奈米公司, 給你罰也不怕。
因為根本不會繳, 到時候直接倒閉。

換個名子, 再重開一間。
Xantia_L wrote:
偷偷的告訴你 協調成(恕刪)

感覺妳的經驗很豐富的樣子,應該還做哦!
親身經歷的過來人建議:
1.拿資遣費、非自願離職書申請失業補助
2.收集證據向勞工局檢舉違反性平法

除了出口氣其他的就不要多想了,也不要指望調解委員會
他們的高度目標是"讓勞資雙方當天就簽下和解書"

<<下面是做夢夢到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某位大嬸在愛妻市長城市的三魚手石公司工作
懷孕6個多月時被資遣
拜谷歌大神和聽取各種建議後向勞工局同時提出調解要求和性平檢舉
調解會上資方派那時的上司+律師來
並直接在調解會中威脅要告業務過失300萬
(因為他們全年業績不停衰退,但大嬸是內勤跑腿的並不是業務或會計)
調解委員一致和藹的勸申訴方"快生了""別動胎氣""拿假走人"

拿假走人的具體表現是
§勞健保掛回公司(因為調解的前提是"要求恢復原工作職務")
7成的公司負擔,資方用本應該給的資遣費付掉
3成的勞工負擔,勞方付現金給公司

§8周產假提前開始休(產假可以預產期為基準,提前4周休)
產假薪水照基本底薪/勞健保投保級距計算

§產假結束接留職停薪2年(=勞健保續掛公司2年)
因為留職停薪申請書一定要有公司大小章才能向勞保局申請6個月的6成薪
※※※留職停薪期間7成的公司負擔由政府支付※※※
3成的勞工負擔會按期寄帳單來催收

§留職停薪2年結束逕直自願離職
和解書中有"保密條文",不可洩漏調解會的內容
所以如何直接自願離職請腦補

如果樓主的朋友不是非常缺錢,也有預期要自己帶小孩的話
這個大概是可以考慮的解法
畢竟孕婦真的很難很難很難找到工作
公司不願意採不用花太多錢的方式處理,寧願直接付資遣費的做法
難怪營收每況愈下
我是說...以上都是夢啊~~~
樓主先跟當事人討論清楚,當事人想要什麼?

想要繼續任職,一直到生完請完所有該請的假後繼續在該公司上班?

還是想要拿到賠償金走人?

還是想要雇主被罰到哭?

先確定當事人的目標再決定要怎麼做

首先雇主資遣孕婦這件事是非常有勇氣的,現在的風氣,孕婦幾乎是免死金牌。不管任何理由,敢砍孕婦幾乎就是等著被罰(只要勞方有提出檢舉),這是性平法的內容,不是勞基法,性平法罰很重,幾乎只要開除事實存在,對象是孕婦,開罰率99%。尤其樓主敘述如果是真的,那肯定罰。

光是這一點對當事人就是非常有利的一點,樓主先瞭解好當事人的意向,再看要用什麼武器去跟資方周旋
違法,直接到勞工局檢舉吧
根據勞基法、兩性平等工作法
雇主不得因懷孕資遣員工 (性別工作平等法11、38-1)
懷孕員工可主動提出申請改調為較輕微之工作(勞基法51)
 
其他跟懷孕或照顧兒童相關規定這個部落格有整理
自己權益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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