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新舊制,感覺有問題我媽沒選擇簽名。

在職的話就沒有先退勞保一個禮拜,然後再保的道理.
年資滿25年了嗎?
若是未滿25年?退勞保的話,是不是形同離職?那舊制退休金不就沒了...
這是很重要的,走錯一步退休金就沒了.
網友也不知樓主媽媽在公司的狀況.
請立刻找時間,帶你媽媽上勞保局詢問.
不一定要滿25年

前兩年先後有面板大廠宣布將結清所有員工舊制年資,意味只要有舊制年資員工,不用等到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條件,就可以先領到舊制退休金,免除必須在原公司數饅頭,累積工作年資限制。如此一來,等於解除員工不能跳槽限制,舊制年資完全不會因跳槽而浪費。所以對有意跳槽的勞工而言,的確是大利多。
flagsmob
這種公司算是對員工比較好的.有些反而是在你快滿25年前,就想辦法把你搞走的.
自請離職後未滿三個月即再度受聘,已符合勞基法第十條規定要件,自可主張前後年資應合併計算。而該條文之立法本旨乃係保護勞工權益,避免雇主利用換約等方法,中斷年資之計算,損及勞工權益。

以上是勞退年資...勞保應該沒差~本來就會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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