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ado wrote:法律規定就不能用「享...(恕刪) 感謝您一語點破享這個字的確這些權益都是過去人的爭取而來的。既然努力這麼多風風雨雨,民主絕對不能走倒退路,您說是吧!如果資方想省人力成本,我建議老闆也不需要請員工幫他對吧?自己賺多少收多少,減少資方不想要的開支,這樣不就完美。那為何資方還會想請人呢?所以勞工還資方爭取權益並無有錯勞保累積年資對一個打工仔,上班族很重要。可能資方是不能理解的。我也會努力找下一份工作。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