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沒印象就不要亂回錯誤訊息乙式就有保障自撞(車對物)樓主可以和公司商量出險然後賠償上漲的保費 定期扣薪的概念乙式車體險保障範圍包含與車碰撞、傾覆、其他碰撞、墜落物、閃電雷擊、火災等範圍。理賠對象: 您的愛車因車體受損或發生碰撞之修復或維修費用。所以我提到“公司車的損傷也許可以申請理賠”,但看起來停車桿應該是不能理賠的,這部分就不是產險範圍了,民事糾紛還是問專業人士吧!
執行公務時公司車的損傷部分,理應會有車體險,對方損失部分(即使是固定物),由第三責任險處理(財損),保險公司都可以理賠,即使公司都沒保以上兩種險,還是可以請當事人向你們公司索賠,由公司先行處理,你還是暫時不需花一毛錢。公司如果要你賠償公司(如果金額你不同意),就必須告你,由公司舉證因為你的過失導致公司的損失,由法院判定,不是公司說了算。納蘭非常痛恨公司車不保險的公司,不愛惜員工也欺負員工不懂法律。如果開公司車(因公),過失不在你,法院判決很少會歸咎員工。當然走到這一步,大概大家都撕破臉了,應該也做不下去了。不過這種因小意外(如果不是故意),公司也在計較,請公司資遣走人應該也不是個壞事。當然這件事你應該有過失,跟公司協調一下賠償事宜(金額),負責自己該負的責任也是應有的態度。這是我的理解,希望能有幫助,
納蘭不畫扇 wrote:對方損失部分(即使是固定物),由第三責任險處理(財損),保險公司都可以理賠, 駕駛的責任認定呢~是否需要先報警做個筆錄要是這麼好賠大家等車險快到時隨意找個柱子磕碰一下辦出險撈點保險金回來隔年保費調漲再磕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