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tree wrote:而投保年資長達58年10個月的他選擇年金給付,並延後到77歲才退休,延後4年共可加領20% 這實在有點扯.......標準不是應該用65歲來計算的嗎?延後到77歲才退休, 然後說可以領4萬以上.....這有啥意義???
always CoCa Cola wrote:你繳的錢走就被前人領走, 當真認為錢還在勞保局?只有底層才會整天想著挖勞保的錢 只有你這種靠老爸軍公教的退休金的才會以為勞保退休金有利可圖。台灣應該有80%以上的勞工退休時領不到20000的勞保月退。甚至有的勞工是屬於農民工,只在農閒時期才能去工地打工,可能連勞保都不能領。
cykuo919 wrote:月領四萬,我簡單算一下吧:1. 投保薪資45800=>60個月2. 勞保年資:47年3. 70歲以後退休==>45800*47*0.0155*1.2=40038等於是23歲工作到70歲才符合70歲又能領幾年? 反正他們就是出張嘴,他們乾脆說勞退月領五萬不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