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台灣最賺錢的行業。

政府好像不關他們的事一樣,仍然自我感覺良好。
我只相信鞭刑了!從事詐騙依層級高低決定鞭幾下,初犯可以斟酌少幾下,再犯就加倍,因為鞭刑產生的醫療行為所衍生的費用,先由政府支應,待當事人痊癒之後,需從事正當工作償還,擺爛不還的話,再打!
詐騙集團的成員多半都是累犯,
騙人騙習慣了,正當的工作做不習慣。
好吃懶做是他們的特質,
在我們這個社會,他們反而賺最多。
強制工作對詐欺集團成員是有必要的,
關到死,做到死,讓他們知道什麼是腳踏實地。
可惜強制工作被宣告違憲了。
詐欺集團徹底改變台灣人對工作的觀念,
寡廉鮮恥的程度,無人能及。
政府就是由一群派系複雜的幫派透過選舉制度洗白而已變成合法詐騙集團
你要詐騙集團去抓那些騙錢的詐騙犯很難,他們都只是表面功夫
也不見修法加重詐騙量刑,卻不斷提高交通罰金,因為軟柿子好捏
你怎麼知道沒在做???
新聞出處???
有黨證 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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