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a17 wrote:
我不知道我哪裡污辱到...(恕刪)
樓主應該跟大多數台灣人一樣,不習慣國外那種邏輯論證的辯論法,加上你的句子有加點主觀語氣,所以可能造成誤解,沒辦法,台商不長進,這也是主因之一,主觀思考遠大於客觀辯證...
我一直很反對鼓勵創業的政策,台灣早也失去大量創業的時機,加上不健全的體制,未來也只會更糟,經濟部的統計資料,中小企業前三年存活率約 4成,再拉到十年也就 5成,看似普通,但這資料盲點很大,官方統計的應是已於商業司登記公司行號的,可多的是沒有登記的個體戶,這些如能列入統計,數據應該更難看。
所以對於沒有商管行銷核心能力,和領導特質的人,根本就不應該推他們去送死,有前項特質和能力的人,不管那個世代都屬少數,大多數人都是平庸之人,不適合創業。要改善就業環境,需如歐美把管理機制建全,協助工會建立,淘汰體質不良的公司,這需政府用公權力推展,連對岸也開始學這套概念,但台灣的政經情勢和奴性...有能力的還是趕快離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