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3591 wrote:
如果兩方薪資條件都不變,工作30年為基準計算
勞工(新制)月退金及公務員(新制無18%)退休金差異是多少,麻煩您一下。...(恕刪)
這部分我認為差異還是會有,不管是所謂的所得替代率,或是何時可退休,何時可開始拿到退休金或職業保險的養老年金,每種保險制定的都不一樣,造成新進職場(不管是軍公教勞...)的員工,看到以前的前輩領這麼多,新員工未來根本領不到這麼多(搞不好還會被砍),自然就一肚子火。
我個人還是衷心呼籲政府,所有職業保險都要落日,全體國民均用一種國民年金保險就好,不管你是總統、一般勞工,每月繳的錢都一樣,繳滿65歲後,政府發的養老金也一樣,就是基本生活津貼(今年台灣地區平均約15000~18000之間)。
再來就是雇主跟勞工提撥的個人退休金,存多少,加計投資收益或保障收益後,退休時就能領,所以你要40歲退休也可以領,做到65歲也行,個人專戶政府要保障都是個人的錢。
最後,政府應帶頭讓公務員的薪水增加,當薪水增加後,就有辦法找到更好的人來工作,TSMC的薪水大家都知道,但產值也遙遙領先業界,有了高薪,就會有好人才,公務員體系也應納入用薪水照人才,而不是用退休金找人才。
勞退新制要60歲以後才能去申請,勞保年金要65歲才領的到全額,這些年齡限制,不應受職業別而有所不同,退休金是雇主與自己存的,理應何時要領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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