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chen0919 wrote:
很多人覺得好像在台灣...(恕刪)
公務員的雇主政府,因公殉職、因公過世、因公受傷,不找雇主(政府)找誰?
勞工工作發生職災,不找雇主,找政府??
younning wrote:
同意4樓大大說的,不平等條約應該廢除。
但政府老是讓人民對立也不是辦法,
無法團結又消耗國力,怎會有競爭力?
我想到另外一個公平的方法,保證不會引發對立,而且一定讓大多數人受惠。
方法就是無論任何職業,只要月繳900元,連繳15年退休金一律月領63000元。
數字從何而來?當然是比照老農年金而來。
農民月繳78元(算100元好了),15年後月領7256元(算7000元好了),
大家按此比例只要月繳900,連繳15年退休金就有63000元。
如此公平政策,誰也不用說誰比較辛苦,誰比較弱勢,或誰繳多誰又沒繳,
沒有不公平,也沒有不正義,大家都一樣就好了
jimmychen0919 wrote:
很多人覺得好像在台灣,只有軍公教對國家是有貢獻的,其他行業沒有嗎
不只是勞工,農漁民也是同樣有相同貢獻
不是只有軍公教會有意外
很多工作,也一樣是高危險群
這些軍公教因公過世時
還可以去跟政府吵,是因公殉職,還是因公過世
擁有不同撫卹
但其他人呢
軍公教是為國家工作
勞工,農漁民就不是嗎
就對國家沒有貢獻嗎
我們追求的只是公平
在這個國家,只要是奉公守法
就該擁有對等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