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被廠商言語性騷擾 很沮喪 想問大家意見

1843fly wrote:
對付職場色渣男,網友...(恕刪)


天啊 怎麼上蘋果了
我先刪文

tony333324 wrote:
我請問你, 本文中...(恕刪)

性騷擾防治法不需要受雇關係...為什麼不能提告????

1、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2)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隨便都有一堆宣導案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專區
乖乖的乖乖 wrote:
天啊 怎麼上蘋果了
我先刪文

刪文來不及了
蘋果他們有備份
不如趁勢提告吧 (前面有網友給妳性騷擾防制法條了)
如果需要律師,我可以介紹給妳

雖然生技圈很小,我想妳還是可以找到好工作的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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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原豆渣店 wrote:
性騷擾防治法不需要受雇關係...為什麼不能提告????

你是對的喔,的確不需要受雇關係,樓主是可以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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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333324 wrote:
我請問你, 本文中的受害女性跟加害男性, 是否有受雇關係?????
你們先搞清楚這點再來談提不提告跟成不成立
客戶....是可選擇的, 基本上是你去找他他才騷擾你的, 你們先搞清楚這點!
沒有受雇關係, 這廣泛來說並沒有馬上的上下司利用職權威逼利誘的問題!...(恕刪)


是否具有雇傭關係裏頭的上對下利用職權威逼利誘的關係,並不是職場性騷擾成立與否的要件~

換句話說~

職場性騷擾不一定非得限定於雇主員工這樣的關係才會發生~

這一點,從法條文字非常簡單清楚又明瞭的就可以看到: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一項第一款: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至於你說的成立在雇主對員工等上對下的性騷擾,規定在同條同項第二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如果覺得法條很難理解,那其實也可以參考台灣通識網:職場與法律,由中正大學鄭津津老師主講的網站~

相信裏頭會解說的更清楚明瞭,同時還有案例可以參照~



就個人的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地12條第一項第一款,主要應該是在規範雇主應提供員工一個不受騷擾的工作環境,同時有義務在發現有性騷擾情況發生時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

而同條同項第二款,主要是在規範雇主不得利用職權之便,以各種方式對員工進行性騷擾,甚至以之作為交換條件,脅迫員工接受相對不利的勞動條件~



退一萬步*N來說~

即便在沒有所謂的僱傭關係下,遇到性騷擾問題,依然還是有法條可以予以規範及處罰~

這是比性別平等工作法更早立法的性騷擾防治法;該法對於性騷擾的定義如下: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同樣可以據以向做出性騷擾的人提告~



只是依樓主所敘述的情況,性別工作平等法應該比性騷擾防治法更優先適用~

所以啦~

性騷擾不必然建立在你說的雇傭關係下,利用上對下的職權關係予以脅迫、威嚇才會成立~

你先搞清楚這點再來談提不提告跟成不成立~
SGR 0418 wrote:
我講一句話
雖然不公道, 卻是台灣的人之常情
很多網友都說你主管如何沒擔當
這的確是事實
而這種心態, 就是台灣大部分的主管心態
因為他們在乎的是任務完成
所以希望能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這就是台灣人的民族性"有那麼嚴重嗎?盡量以和為貴,盡量忍"...(恕刪)


如果 "武器" -- 相關法律條文及案例 -- 都有了,還要放任對方軟土深掘...

這只能說兩造當事人根本就是周瑜跟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姑息、容忍、委曲求全,絕對不是解決職場性騷擾的方法~

如同樓上有網友說的:不要浪費婦女團體替妳們爭取來的權益~



這個網站也可以參考:職場性騷擾之防制及因應之道,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尤其是很多人擔心的錄音是否會觸犯法律、錄音的證據能力等相關問題,在最後一段結語前的『三、錄音、錄影:』那一段,個人覺得說明得很清楚~
早就說了....很有可能上新聞...

...只要有任何一方,有不"酥糊",感覺被騷擾...就可提告了...

還在職場...這麼明顯的證據....

真的有太多人...活在自己的象牙塔...(包括撿屍..)

不清楚:勵馨基金會...可徵詢...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王小明101 wrote:
然後你又發文 :
"在職場被廠商言語性騷擾 很沮喪 想問大家意見"
這點真的有點令人不解,你都爆發了翻桌,然後口氣也沒在客氣點點點,那妳怎麼又說自己很沮喪不知,這樣是罵了人還想討拍不是(不解))


好好笑噢~被騷擾了,女生隱忍己久,翻桌罵了人又怎樣?

受害者罵了人就算沒事了,還要警察幹嘛??

還好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麼北七的..很多人都提供了很好的意見了..

收隻證據,和他公司的高層舉發.樓主加油!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上蘋果沒關係 ,我比較想知道樓主後續處理!!!

是繼續隱忍?還是做出反抗!!!看你刪文刪這麼快...

不要怕!!!跟你另一半好好討論吧!!如果另一半叫你為了一個月四萬隱忍


那也太不像個男人了。

某些男人還會覺得自己老婆在職場上被追騷擾是因為老婆漂亮...

整個放錯重點!!!!
想說的前面都說完了

不過我比較想知道後續處理,希望不要隱忍,因為有一個受害就會有第二個受害
第一個沒得逞,第二個沒得逞。。但是後面繼續有受害者遲早會有人被得逞。
這種廢渣不給他教訓會讓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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