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004 wrote:好吧,我舉個例吧老...(恕刪) 是我沒唸書還是你?豬肉攤課5%營業稅??沒申報過營業稅只回推5年??你要不要先看一下法條再來說嘴??第 8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第21條(核課期間)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在前項核課期間內,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另外固定5年是追徵時效...還有去百貨公司超市買豬肉要開發票(課5%)是因為...他屬於已加工的然後如果你比我專業的話...再來說吧XDD另外你的例子...針對“老李豬肉攤”逃稅一案開出了臺幣五百萬元的天價稅單縱使照你的認知市場豬肉攤要繳"營業稅"(上面已經說不用了)好了你說漏500就漏500喔...不用證據的喔看來你比我還會查XDDD然後還有一種東西較"起徵點"最好是每個賣家(包含網路)都會傻傻去繳營業稅拉未達起徵點的商家繳甚麼營業稅??未達起徵點不課營業稅是要繳甚麼??
eva004 wrote:依你的智商,確實很...(恕刪) 抱歉了我的智商確實輸你這點我承認但是我相信稽徵流程你應該沒我懂XDD說成這樣還不懂??難為你了...最好"我們"說多少就多少拉稅捐稽徵法要不要先去看過有一種東西叫課稅依據及舉證責任還有一種叫行政救濟還有你還沒回我...為何市場豬肉攤要課5%營業稅我怎麼不知道XDDD冒昧請教你稅法老師哪一位??你以為還在帝制時代喔??官府說多少就多少另外我並沒有激動阿想太多我只是覺得被一個誤認法律規定的網民解釋法律適用是有必要釐清的ok那麼針對稅法規定部分...你還覺得我比你不懂嗎XDD
candw wrote:抱歉了我的智商確實...(恕刪) 你只剩最後一次的提問機會你在這問問題,還要花我時間跟你解釋可是那些千千萬萬的底層百姓莫名其妙又收到補稅單時是要跟誰解釋?你一直問這一千萬營業額是怎麼訂的真有這查證的精神為何不去問問這文中的男主角年僅15歲的少年,他營收千萬是怎麼核課的就如我前所說國稅局說他營業額一千萬,就一千萬歐都不用唉一下嗎?另外,課稅標準是以你營業額多少去計算的跟他是豬肉攤,還是豬肉店,甚至豬肉工廠都沒關係一個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營業稅一律稅金以5%起徵這裡還沒提到要他補繳全年營所稅的部分看來文中這國稅局官員真是佛心來著啊
Hstacm wrote:今天新聞去採訪'聯...(恕刪) 下午看到東森採訪了聯富的趙老闆,採訪過程的對話有點怪怪的!!劉老闆說是大陸要求趙老闆代理商出貨給那位小弟,然後記者問劉老闆,那誰才是代理商??劉老闆回:我們是總代理。記者又問,那個小弟弟不是才是台灣獨家代理嗎??那NCC認證之類的是誰去申請的??劉老問回:他只是代理商我們才是總代理,NCC那個是大陸公司拜託我們公司幫忙申請的。接著又講當初接單的時候,聽聲音以為是個二三十的年輕人,要約他見面聊,他說他沒空晚上要跟朋友出去吃飯什麼的.....整個就讓人當下就覺得那個小朋友只是他的棋子....看完報導我就開始做聯結,你們不是說什麼美國進口什麼鬼的,絕對不是什麼大陸製品??然後記者一問就說大陸那邊叫你們供貨給那位小弟??那現在是美國大支還是大陸那一支??那個報導我有點想笑,因為感覺是記者突然去採訪,那個趙老闆自己沒有先RE好,結果記者一直問他自己也亂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