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洲 wrote:
懷孕的對象是公司高層嗎?
如果是公司高層
叫那人來施壓
如果不是 想辦法賴給高層
我看不太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個人認為你太天真了些...(恕刪)
ayeteng wrote:
我只能說,別戰。
明定標準,達不到就記過,記警告。這個可不是針對懷孕的。在公司來說應該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你說,標準都是人制定出來,根本就不客觀。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當你在公司領取獎金時所定下來的標準,是不是也不客觀呢?
懷孕了,當然身心有不一樣的力量去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務,但如果你看一下他所描述的,在懷孕之前就不適任了,只是剛好懷孕,沒人敢對她怎麼樣。
要是生了小孩,還是不適任,那你要怎麼評定呢? 還不是要拿出一套標準。當你做了上面的經理要管理下面的人時,你要怎麼管? 怎麼發獎金? 就算你不發獎金,那當你的部門有一個或兩個不適任時,你要怎麼做?
gameheven wrote:
有些人就是聽不進去,一直在幻想,法官會判資方贏。



奴性很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