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資遣她,剛好她懷孕了....


李勝洲 wrote:
懷孕的對象是公司高層嗎?

如果是公司高層

叫那人來施壓

如果不是 想辦法賴給高層



我看不太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我只能說,別戰。

明定標準,達不到就記過,記警告。這個可不是針對懷孕的。在公司來說應該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你說,標準都是人制定出來,根本就不客觀。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當你在公司領取獎金時所定下來的標準,是不是也不客觀呢?

懷孕了,當然身心有不一樣的力量去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務,但如果你看一下他所描述的,在懷孕之前就不適任了,只是剛好懷孕,沒人敢對她怎麼樣。

要是生了小孩,還是不適任,那你要怎麼評定呢? 還不是要拿出一套標準。當你做了上面的經理要管理下面的人時,你要怎麼管? 怎麼發獎金? 就算你不發獎金,那當你的部門有一個或兩個不適任時,你要怎麼做?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個人認為你太天真了些...(恕刪)
ayeteng wrote:
明定標準,達不到就記過,記警告。這個可不是針對懷孕的。在公司來說應該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你說,標準都是人制定出來,根本就不客觀。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當你在公司領取獎金時所定下來的標準,是不是也不客觀呢?

...(恕刪)


客觀客觀???也是人去認定的

不可能毫無人為因素參雜在其中

越是講客觀的人~有時越是主觀

哪一個媽媽敢大聲說對自己小孩完全公平~手指伸出來就不一樣長了

員工在領取獎金亦是如此~兩個人表現都很好.但一個會噓寒問暖.一個就默默做事

多數老闆在評分時~會噓寒問暖問暖的通常分數就是較高一些

在上法院時跟法官講客觀

雇主鐵輸

除非很明顯作姦犯科或者吸毒等
ayeteng wrote:
我只能說,別戰。
明定標準,達不到就記過,記警告。這個可不是針對懷孕的。在公司來說應該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你說,標準都是人制定出來,根本就不客觀。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當你在公司領取獎金時所定下來的標準,是不是也不客觀呢?
懷孕了,當然身心有不一樣的力量去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務,但如果你看一下他所描述的,在懷孕之前就不適任了,只是剛好懷孕,沒人敢對她怎麼樣。
要是生了小孩,還是不適任,那你要怎麼評定呢? 還不是要拿出一套標準。當你做了上面的經理要管理下面的人時,你要怎麼管? 怎麼發獎金? 就算你不發獎金,那當你的部門有一個或兩個不適任時,你要怎麼做?

你真的有跑過法院嗎?
你有實際出來開過公司嗎?



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不管資方規則訂的多合理多完美,法官不屌就是不屌。

台灣法院的態度就是保護勞工,孕婦更是免死金牌。

所以資方只能用騙用哄的方式來佔人家便宜。只是因為台灣勞工太笨,哄騙方式還真的可以騙到很多人。現實中沒有一個資方敢上法院,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資方會輸。

當然要怎麼「哄騙」,這個也是有很多攻防戰的。

有些人就是聽不進去,一直在幻想,法官會判資方贏。
gameheven wrote:
有些人就是聽不進去,一直在幻想,法官會判資方贏。




你這句是真的,我有很深的感觸


有些員工要被約談前,我教了老半天


結果出來一樣都簽名了


教了也是白教奴性很重



被資方HR洗腦後都簽名了,出來只知道會哭與抱怨錢變少了工作沒了要失業了




我看到都很懶的理


因為問題在勞工自己身上,外人無法幫你決定你的手要不要簽名

--------------------------------


我還有看過哪種40~50歲心機重的惡劣媽媽級員工

公司宣布要資遣老員工


給兩條路要約談

1.減薪留下來

2.資遣馬上走人





這時,這個惡劣的媽媽休息時就會先故意詢問其他40~50歲的員工要選哪一個?


他會先說我要選2拿資遣費走人了,不想跟公司耗當做少拿一點心情比較輕鬆回家帶孫子

同時極力說服其他快退休的媽媽都勾選2




等約談時間到了,一個一個分開約談,這位惡劣的媽媽第一個出來

其他媽媽問說你選幾?看你走出來很高興




惡劣媽媽回答的很順又快!我不是說我選資遣嗎?等等換妳們選了

其他媽媽想想好吧!進去全部選2

當我問這位惡劣媽媽選幾時,他也是回答我他選2資遣





誰知道隔天選資遣的都被要求打包私人物品離開公司

但唯獨這個惡劣媽媽還在原工作地點工作笑咪咪的工作中


員工覺得怪就問他~阿姨你為啥還在這裡工作?





這位惡劣的媽媽才小聲回答~我選1啦(還在偷笑別人笨)

其實他選1,因為公司已經搞走一票快退休的省非常多退休金也懶的去動這位媽媽的薪水了



這是我親身經歷,這位惡劣的媽媽現在還在我公司上班中



















Ricky國道 wrote:
發薪資單時記得把每個月的薪資單拍照留存下來或掃描成電子檔歸類保存下來...(恕刪)

又學到一件事!
立馬從今天開始做(剛好今天發薪水)...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iisguagua wrote:
又學到一件事!
立馬從今天開始做(剛好今天發薪水)...



忘了說,自己上班的假表最好也留存下來


如果你是固定休六日就不需要了



出問題時你自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相關狀況


可馬上調資料出來比對

Ricky國道 wrote:
忘了說,自己上班的假...(恕刪)

感謝告知...
列入年底假卡收回前必做事項...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iisguagua wrote:
感謝告知...
列入年底假卡收回前必做事項...




我的假表與薪資單已經從2009年拍照後,直接手機上傳雲端網路空間一直沒有間斷過


快五年的資料都留存下來


剛開始會不習慣,忘了拍!但要強迫自己拍下來,久了就習慣了


養成習慣後,不拍還會覺得好像少做了一件事情隨後馬上會想起來要拍照




這也該感謝台灣2008年那一次全國企業大資遣與無薪假所賜






當然備而不用是最好的情況,如果有天發生狀況手邊至少有相關資料
這種的真沒辦法

就按照公司規定

況且帳務問題出錯了公司受的損失不小

錯了就按照規定

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

也不要他賠,就用公告獎懲

他跑去告勞工局你們也有證明可以提出

因某月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多少多少

積少成多

再開庭的時候就有說詞,因他業務疏失下損失多少錢。

公司也並未讓他賠償僅依規定資遣。

我相信沒有一家公司會讓一直不斷讓公司受到損失的人繼續上班吧?

我也相信勞工局沒有護航到這程度。

開公司要賺錢阿,哪有可能請一直賠錢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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