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andard regarding shared based compensation (stock option) was revised in 2004 and effective in 2005. (Google FAS123R). I believed Taiwan GAAP changed its ruling on stock option right after this..heliboy wrote:美國Option以前不算公司費用啊? 那以前也是隱藏起來的?...(恕刪)
親愛的馬桶 wrote:你的想法就是反正你的稅也不是繳給台灣政府台灣政府拿那些稅收去獨利自己公家單位上下也不關你的事 誰說我沒交稅給臺灣政府?我建議你專心主題,老攻擊我沒意義,我如果有交稅給臺灣政府,你是不是就可以閉上攻擊我的嘴了
親愛的馬桶 wrote:之前有篇去新加坡領4萬台幣的沒想到還有領3.3萬台幣的真心酸 上海起薪比3.3萬還低呢不也一堆人往中國跑? (當然跑中國的臺灣人不是拿當地人的起薪就是了)問題是人家後面的加薪速度跟機會吧新加坡我不清楚,但中國的一線大城市新資漲幅是相當高的,3-5年薪資漲一倍並不困難有時是蹲跳,你不蹲低,就不能跳得高,當地騎驢找馬,也是方法之一她的著眼點不是眼前的三萬三:薪資誘因不夠強烈,雅茹與其他將赴星的年輕人,期待的是什麼?「開眼界!」雅茹回應了疑問,「年輕是最大本錢,我輸得起。」在珍寶的800多位員工中,外籍勞工占近四成。該企業設計「千里馬培訓制度」,表現優異者,可成為重點培訓員工,僅18個月就能升上儲備幹部,薪水跳兩級。去澳洲打工,澳洲政府只願發給30歲以下年輕人打工簽證,多數人一年期滿就離開,也難有升遷機會。但在新加坡,外國人從低階往上升,比比皆是。
Mainline Pocket wrote:比方來説好了,所以一千萬只要繳 80 萬 ((1000-600)*0.2)的稅. 為了計較這80 萬,放棄剩下的920 萬。這是造成科技業不振的原因? 我想澄清一下, 您說的這個並不是分紅費用化, 這是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的改變, 實施的時間點跟分紅費用化很近, 所以常常被人混為一談.分紅費用化是針對企業的,而不是員工. 在實施之前, 上市公司利用股票除權增資的方式付給員工紅利,基本上股東會上同意就可以了. 股票除權增資對公司的財務結構是沒有影響的,會影響的是股價. 簡單的計算方式,除權的當下,股本不變,股數增加,股價自然降低. 多出來的股票分給員工,股東. 如果一家公司填權填的快,股東基本上沒什麼好計較的,而且員工高興,公司在不影響營運成本的情況下滿足了員工和股東,何樂不為? 但並不是每家公司填權都填很快,有些公司甚至根本填不回來,結果可想而知. 分紅費用化實施後就算利用股票除權增資當員工分紅也要列入公司營運成本的計算,多發紅利就會體現在公司營運成本和利潤,當然就不能像之前大方的發了.個人所得稅的算法, 之前的股票不管市價多少, 都以$10計算. 配合以上描述公司發放股票的方式,當然大家都希望能去科技業, 一來拿的多, 二來稅交的少. 後來就像你說的, 除了10面額外, 還要用市值計算,總薪超過$600萬的部分要"多抽"20%. 聽說後來連600萬這個額度都取消,直接以面額計算總收入,稅就更高了.這兩個政策分別針對企業和個人, 同時實施效果備增, 公司不發股票了, 就算發, 員工也不像之前幾乎不用繳稅, 很多人就不願待科技業,就算待,也不願做那麼苦了.針對你的問題,拿1000萬股票如果之要多付80萬的稅,有人會放棄? 答案是否定的. 真的問題是之前可能1/3的員工能拿1000萬的股票,分紅費用化後只有頂尖的人才才能拿到那個價碼了. 有些公司在紅利費用化之前就一次的大動作把股票除權增資預留下來之後慢慢分給員工, 有些則是直接配合政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