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jay1101 wrote:..水果日報怎沒來報這篇????(恕刪) 我猜樓主說離職後去的公司案量有被封殺的情況,那代表前公司應該也有方式可以順便封殺新聞吧?話說老闆A的公司到處封殺誹謗害樓主丟工作如果屬實,且能舉證,工作損失感覺也可以求償不少
樓主:別忘記公司消防可能也會不合格,記得跟消防局陳情!也別忘記建築物裝修不一定有申請,避難通道寬度或材料也不一定合格,一定要跟主管機關反映一下。還有,事業廢棄物有合法清運嗎?有廢棄物清理計畫嗎?...記得環保局也在等妳!總之,很多機關都很期待您跟他說!
太贊了!恭喜樓主...而關於出勤及一例一休 很不巧的我也問過勞工局過.出勤記錄及加班記錄 公司需保留五年.但可以罰的是三年(勞動局真的這樣跟我說).就叫公司提供從你進公司到離職的所有出勤記錄.出勤記錄有缺失一次可以罰到30萬.(我在前公司時約是前兩年 出勤卡被偽造出勤記錄.凌晨一點多打卡下班 被修正帶修了.然後手寫上17:30)一例一休的部份 就看樓主實際出勤狀況.比如說是不是六日都有出勤?平常晚上有超過4小時(一日不得超12工時).總之恭喜樓主.而關於前老闆放話亂封殺,不要放過他啊.加油啊!PS:其實我的工作還真的跟設計師有關係.手上還有幾個設計師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