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現在的教育體系不一樣了嗎?
以前勞基法學校是有教的啊!
看科系吧!

一般而言,勞資爭議
小弟我是站在勞方居多
只是興航事件
站在法律面,我卻選擇替資方發聲
尤其看到媒體似是而非的報導後
更覺得
林家雖然經營失敗
可是願意不擺爛收尾
又特別優先提存信託員工資遣金
已經值得鼓勵了
連這樣都受官民的指責
不是變相鼓勵資方
幹脆以後都搞到破產再說囉

而且,另一方面
勞方爭取法律以外的補償
一定會與債權人及股東利益衝突
也不是那麼好處理
或許有大大會說所以才要爭取
但這是這個國家的遊戲規則
如果每個人都有樣學樣
台灣的亂象....唉...天佑台灣

我也知道最慘的是勞工
小弟我年輕時也遭遇過職場及轉換跑道的低潮
每個人也都很辛苦賺錢
可是不是每個人隨時都可以很平順
這就是人生,我們也都隨時在學習
不是嗎?

russellhub wrote:
是現在的教育體系不...(恕刪)


曾幾何時,資方原本該負的責任變成該鼓勵的對象?

今天如果復航想要繼續經營下去,年初就不會把金雞母--復興空廚脫手給集團的中保;若是想努力經營,避免虧損擴大,管理階層有沒有自己減薪或是進一步的有效管理?很可惜,都沒看到,只看到一個集團切割,再切割,不斷低價販售機票預收現金,這樣的資方算是有良心,肯負責?



現在的遊戲規則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而不是勞基法。
你會相信實際使者的經驗還是沒買過電器的學生說法? 不檢舉你的文章是讓更多人看笑話
所以要先讓董事會決議清算
再進行後續程序囉
別忘了,航空業是特殊產業
有飛航安全考量
若林家說的屬實
是第三季季報出來
才決定停損

更何況,這是董事會權責
董事會沒通過
這種重大決議,沒有人說了算數的
若董事反對
再出來澄清嗎?

換個角度想
現在其實不是大量解雇勞工
是停業,清算
russellhub wrote:
換個角度想
現在其實不是大量解雇勞工
是停業,清算

所以勞動部的說法錯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61122/994763/復興航空解散 勞動部:應提解僱計畫否則開罰
員工被資遣,想要拿更多而已.

就像你臨時被資遣不想只拿最低標準,想經由談判看能不能拿更高.

只是你在公司爭取的時候,媒體沒報而已,不然也許也會有人說你是貪得無厭.



我也搞不懂他們在爭取他們想要的東西,你為什要PO文說他們BALABALA.後略千字...

你怎不PO文質疑一堆人買進口車,買錶,在問那邊有高折數,那邊折扣更多...



我個人猜想
當初立法者應該只考慮公司大量裁員
如電子業停止某條生產線或關廠
沒考慮到公司清算
跟樂陞案一樣
法令的不周延吧!
畢竟他們並沒有破產....當然能多撈點就撈點囉....
如影隨行 wrote:
你有事嗎?台灣人真的...(恕刪)


欠薪倒閉然後跑路才叫做惡性好嗎,決定不經營並且負責資遣根本就是正常做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992589&p=3
不想再重覆發言了
自己看看吧!
這些抗議的人秉持著吵吵吵會有糖吃,

但興航資遣員工一切照勞基法,該給的給

不沒有少給,也無違法

快去找下一份工作卡位比較實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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