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和軍公教的退休金差這麼多了,還不滿足?

kevin-a1 wrote:
看看美國,政府公務...(恕刪)


有去過美國嗎? 有讀過資料嗎?

美國的公務員的收入比一班薪資收入者更少好嘛!!

讀讀資料美國政府職員薪資資料

得來不易 wrote:
你也可以成為
「軍」
公 教 考不上
那軍總可以了吧!
呵~~~~

又是這招,難到不合理的事會因為反對者變成軍公教的一員就變成合理的????

maxi326 wrote:
'林萬億講的能不能...(恕刪)

你這樣說是不太對的
因為「政府」是軍公教的「顧主」
所以那65%
不能全算是「政府」的
現行勞保的制度
「顧主」=70%
「政府」=10%
「勞工」=20%
如果照勞保的比例來看
所謂的「政府」65%
應該要視為「顧主」的65%
這樣來看,反而 成本外部化的是 勞工
因為 勞工有拿到 政府的10%
而軍公教沒有

maxi326 大大
我以這個角度看,你能接受嗎?
所以我才說 林萬億 是有問題的
如果照林萬億的說法
那軍公教也不應該領薪水
因為薪水全都由政府而來
所以軍公教的薪水
全都是外部化的?????
這樣對嗎?
wetao wrote:
又是這招,難到不合...(恕刪)

那你也是這招呀!
又不用功一點
努力一點
小弟我進事務所
的起薪就有42000了
我畢業起碼超過10年了
呵~~~
真是奇怪
我說一下就不行
幹軍人不好嗎?
又是這招
不然,去學我表妹
考了6年才考上正試老師
呵~~~~
我也有朋友在志光補了6年才考上高考的
你要不要也試試呀!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718/1940724(我是公務員,我支持年金改革)
看一下吧!
很多現職的公務員
尤其是年輕一點的
是支持改革的
另外
勞保的朋友們也要想
一個月繳900元
月領16000元
這樣勞保
能撐下去嗎?
所以
一起改革吧!
合併成一種吧!
把全國13種年金
改成一種吧!

PS
勞工
16000/900=17倍
老師
60000/4000=15倍
農保
7286/789=93倍
看來也差不多慘
中華民國的退休制度
都是「龎式騙局」
難怪農保開辦第一年就破產了
還有18%,還有年終慰問金,還有退休軍公教兒女教育補助
還有退休人員調薪,還有三節慰問金....
軍人還有眷村改建條例,想住給房子,不想住給現金
是怎樣....自肥的沒有分寸啊???
這些加一加,所得替代率是多少啊

18%是行政命令....民國47年誕生的,根本沒有經過立法院

banco2716 wrote:
還在用被洗腦的圖嗎?
看軍公教就軍保公保+退撫金全都算
看勞工就只看勞保? 勞退呢?為什麼不敢加進去?
因為加進去就只差沒多少了
不夠聳動嘛
得來不易 wrote:
你這樣說是不太對的
因為「政府」是軍公教的「顧主」
所以那65%
不能全算是「政府」的
現行勞保的制度
「顧主」=70%
「政府」=10%
「勞工」=20%
如果照勞保的比例來看
所謂的「政府」65%
應該要視為「顧主」的65%
這樣來看,反而 成本外部化的是 勞工
因為 勞工有拿到 政府的10%
而軍公教沒有

maxi326 大大
我以這個角度看,你能接受嗎?
所以我才說 林萬億 是有問題的
如果照林萬億的說法
那軍公教也不應該領薪水
因為薪水全都由政府而來
所以軍公教的薪水
全都是外部化的?????
這樣對嗎?


不用點名叫我大大, 大家都是平凡人

我是不是寫得不清楚? 我是非常同意把政府看成軍公教的"顧主", 這也是我文中的意思
所謂成本外部化, 是看財源, 勞工的10%來自政府, 那10%也是外部化, 是正確的喔 (這裡假設放進去的錢沒有拿來做投資摃桿)

我不知道林萬億對於軍公教是不是不應該領薪水持甚麼意見, 但我絕對沒有要軍公教不領薪水的意思, 你不要誤會
你可以回去再看一次內容, 只是在講外部化, 沒有講應不應該, 又或者比例多少是好
政府的運作跟財源本來就是稅

你討厭林萬億甚麼的我沒意見, 我根本也不知道林萬億是誰, 也沒有支持他的意思, 大家就是論事而已

得來不易 wrote:
因為「政府」是軍公教的「顧主」(恕刪)


雖然你是公務員
中文還是要再加強
是僱主~~~~不是顧主
怎麼都不敢檢討老農年金,憑什麼比一般老人多領一倍的錢,老農至少還有塊地,一般老人可能什麼都沒有

一年農保才繳936元是能幹嘛!


農保保費該繳多少?該何時繳納呢?
農保保費一年分2期收取,每期(六個月)保費為468元,如果是身心障礙人士,各縣市政府還會補助農保保費,經減免後輕度身心障礙人士每期保費為348元,中度者為234元,極重、重度者則保費全免由各縣市政府全額補助。
農保保費應於期前繳至投保農會,每年第1期保險費(6月~11月)應於5月31日前繳納,第2期保險費(12月~次年5月)應於11月30日前繳納,如超過期限未繳只要能於寬限期30日內補繳不需另外負擔滯納金,亦即農保保費最後繳納期限為每年6月30日及12月30日。

還一直增加
老農津貼
1995年5月31日公布,每月NT$3,000元。
2003年12月17日公布,每月NT$4,000元。
2005年12月28日公布,每月NT$5,000元。
2007年8月8日公布,每月NT$6,000元。
2011年12月21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NT$7,000元,其後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發放金額,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修正條文對於2013年之後新增的老農設有排富條款(排富規定)[1]。
2013年1月起實施排富規定(排富條款),排新不排舊[2][3]。
2016年1月1日老農津貼依法定調整機制,以行政院主計總處迄104年12月所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應調漲3.65%,即調整為每月7,256元。

p1212 wrote:
怎麼都不敢檢討老農...(恕刪)


老馬今年一月有堵了一些洞,從原先只要保六個月,就可以全額領取,大幅調高限制到滿十五年,才能全額領取,不過103年以前就保的,即使不滿十五年,也可以領半額。

另外,我不曉得老農津貼是否有排他性,例如農保和勞保(或公保,漁保...)的承保年份若有重疊,是否只能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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