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被一例一休搞死了,誰賠我的損失。



你該探聽一下,前老闆與現職公司的關係~
這時間點資遣,年終當資遣費?

老闆不是不會算,而是他的算計,你可能永遠不知道!
一例一休剛開始,因而收掉公司,是藉口?



Speed Wick wrote:
你在講前政府的22k...(恕刪)


你在幫新政府護航嗎?
都搞成這樣了,還在牽拖?!
s97227 wrote:
看你這回文,就知道...(恕刪)
這件事情早從實施週休二日開始,就有提出要修了
在大前年早已排入議程會議,只是被擋了而已,你也是不知道


過程大概是:

國民黨執政時, 104年勞基法3讀通過, 工時從過去的雙周84小時改為每周40小時,
但行政命令砍7天假(國民黨對資方的承諾)
當時勞工團體抗議國民黨砍7天假, 小英在競選時大力支持

去年(105)初國民黨把砍7天假, 放入施行細則備查, 民進黨阻擋

小英當選後民進黨要通過1例1休, 砍7天假法案(砍7天假部分與小英競選時矛盾),又引起勞團抗議,
還發生民進黨林淑芬不知是否真睡過頭, 找不到人主持表決, 有趣事件
國民黨則加碼2例, 不砍假

最後民進黨多數, 通過1例1休, 砍7天假法案

--------------------
民進黨阻擋國民黨砍7天, 最後又砍7天假, 是最大敗筆

民進黨若不擋國民黨砍7天假, 無論是將一例一休入法, 甚至加碼兩例, 都可全勝
而且最後結果相同
abcpanadol wrote:
我的想法, 薪資是工作天才能累積,
舊制一個月假設算4周, 每2週工時84小時, 一個月工時168小時計算時薪,
照條文, 假日工作工資加成, 變成(21000/168)*(1+4/7)*8
但實際上舊制計算, 放假勞工每日薪水700元, 加班只多409元
加班多的報酬很低, 老闆的計算很怪異, 而勞動部也同意


可是這算法有問題,既使是舊制勞基法也是規定假日沒有上工要給薪水,以小時計完全違法

舊制加班多的報酬很低是原本規定「多」給「0.33」,所以新制變成「多」給「1.33」,
光是法律上字面的加班費就多增加75%,更別說原料端也要多出這75%,完全照勞基法走小公司老闆不想做,也不難理解。



會影響到的應該只有想要加班的人 像我們責任制就沒啥差 我的工時還是每個月超過很多呀...
我還比較想叫他順便廢除責任制勒.....
接活動的就只好再另外自己想辦法接了

alazif wrote:
可是這算法有問題,...(恕刪)

什麼樣的原料漲幅可以完全跟著人事成本%數漲?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什麼樣的原料漲幅可以完全跟著人事成本%數漲?


我是指原料端也要增加這75%加班費,言不達意抱歉了

abcpanadol wrote:

民進黨阻擋國民黨砍7天, 最後又砍7天假, 是最大敗筆
民進黨若不擋國民黨砍7天假, 無論是將一例一休入法, 甚至加碼兩例, 都可全勝
而且最後結果相同


我也想不透明明有100分的答案可以選,偏偏要選59分或87分的答案。而且最近這類案例不勝枚舉。
結果一堆人在吵
樓主又如往常般的射後不理了
要關心樓主不是說要離職養病了嗎....?
brianlin64 wrote:
你在幫新政府護航嗎...(恕刪)



拜託! 政府的一例一休政策本來就沒錯!!!! 別再瞎抱怨了!! 

我們公司依例一休後薪水漲了..我陪伴孩子的時間也多了!! 我們公司也全力配合!
你說說看有問題的...到底是政府還是公司?.....這樣你還看不清!?

要說護航那就護航羅! 一例一休我們勞工超支持的!! ^^V

一例一休本來就是對於勞工是很好的政策!
只是很多都是KMT系的慣老闆在做怪!! 大家都看的出來好嗎? 當大家都瞎了嗎? =.,=



Ain't about what's waitin on the other side,It's the cli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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