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agers wrote: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這個本來就該退回去唷獎金的單據上就有說明白了...季獎金=>只要撐過該月就發 不追討年終獎金=>有公司年底分,有公司端午0.5/中秋0.5/年終1因為是叫年終了,所以年終前離職都要還大多數人都是年後換工作就是這個原因..公司給你方便,否則所有公司都年底發就好不怕你跑掉..
雅斯洛 wrote:很多公司每個月都要扣員工福利金,然後再從員工福利金裡面去發三節獎金..挖哩X!哀哀~~不過就是拿回自己的錢而已 別出來亂好不好三節禮金=>福委會的不用繳回,也沒多少錢...年終獎金=>公司薪資,有的公司年終一次兩個月,有的分端午0.5/中0.5/年終1前者不用環,後者提前離職要還因為本來年終才要給你的怕你沒錢用提前給你過節是預支!!!!所以要還
kinagers wrote:聽到這邊小弟實在無法認同,假設性的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且我也表明這跟錢無關,而是整個制度上的缺陷,你們要求員工沒做到年尾不能領年終,可是又提前撥發年終.對員工的權益有受損之虞並重申只要有依據解釋--->提前撥發獎金需繳回,小弟一定會繳回,甚至按比例繳回也可以整個事情好像在玩文字遊戲 發出去的獎金都可以繳回~那要不要把離職書再拿回來,說你要做到年終~感覺像小孩子辦家家酒~完全黑箱作業~建議直接請勞委會依法辦理~如果政府都要你吐出來,那就沒話說~
isohera wrote:別出來亂好不好三節禮金=>福委會的不用繳回,也沒多少錢...年終獎金=>公司薪資,有的公司年終一次兩個月,有的分端午0.5/中0.5/年終1前者不用環,後者提前離職要還因為本來年終才要給你的怕你沒錢用提前給你過節是預支!!!!所以要還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除非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否則是不太可能追回的法律上不是灌上"年終"兩個字就可以這樣去解釋
vincentcheng77 wrote: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除非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否則是不太可能追回的法律上不是灌上"年終"兩個字就可以這樣去解釋 嗯 公司都有法務,你鬥不過他們的我很確定~公司一般有三種獎金三節禮金季獎金年終獎金三節禮金季獎金這兩樣都不用繳回..年終獎金一定說的過去因為公司的財務報表需要列舉出來標明年終薪資,這個跟預給的特休一樣提前離職都要繳回的~因為他可以說依法是年終才給因為體敘員工讓員工零活運用所以提前給....
kinagers wrote: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你們公司還不錯啊我碰過三節獎金新人第一年按年資比例算的就是年資幾個月/12月就像休假一樣你沒做滿一年不會給全部的假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