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agers wrote: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這招過河拆橋也太明顯了,一般來說,公司發放獎金的對象,都是發放日正式在職員工,除非公司有白紙黑字寫明當年度離職者要退回獎金,且你也有簽名(公司要盡告知的義務),公司收回獎金才合理,否則,我覺得你不用理會公司.
kinagers wrote:離辭職日還有15天,現在這樣的事情爆出來根本無心戀戰.. 會離職通常表示此環境對你來說並不理想~說真的,你都工作滿一年,領這個獎金並不過分~加上公司不只沒書面規定或是口頭告知都沒有~公司感覺就是對你離職不爽想把錢要回~不然公司對你還有情分的話,該給的獎金都已經給你的還要跟你要回~說真的,有點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