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 遣散 & 裁員盡量不要保留原程式

dc1132 wrote:
這兩樣都是 刑事罪!...(恕刪)


台灣的傳統教育都是用這種"恐嚇"手段,所以才有今天!

所以我才說:這就是老闆恐嚇員工的手段.

你如果怕就成不了大事,做老闆的基礎就是不怕事.

絕代蝴蝶 wrote:
公司沒付你薪水嗎?有...(恕刪)



這位大哥這麼說有問題,付錢是大爺嗎?

難道去吃魯肉飯付錢後,還可以跟老闆要配方嗎?

工程師把產品設計交給公司,公司能生產賺錢就要付薪水,工程師沒有必要把他的KNOW-HOW留給你。

以前我待過某傳統業,老闆一付給你薪水,你全部都應該做的態度~洗車洗廁所,連他兒子結婚也要去做工,還是吃晚上的沒加班費,事後連紅包都沒有~
刪註解總沒違法吧...
我沒教人做壞事喔...
dc1132 wrote:
這兩樣都是 刑事罪!!

ARM2402 wrote:
你如果怕就成不了大事,做老闆的基礎就是不怕事.)


這位大哥!

外國這類案件 賠的可嚇人了!!

台灣即使被判刑 刑度算低了!!


小弟程式也寫了20年, 看的可多了!!

不服氣就出來自己承包, 看看您多厲害!!

用不著 把自己一生給毀了!!

絕代蝴蝶 wrote:
公司沒付你薪水嗎?有...(恕刪)


公司付你薪水,你也幫公司賺了大筆鈔票給老闆包二奶.
公司有不動產,難道 RD 就沒有不動產嗎?所以喔,賣藝不賣身就是這個道理.

froce wrote:
刪註解總沒違法吧.....(恕刪)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看起來 大家的公司好像都沒有定時封存開發文件的制度嗎??

如果您有帶人 開發!

要記得每天封存的習慣!
才不容易被弄!

ARM2402 wrote:
台灣的傳統教育都是用這種"恐嚇"手段,所以才有今天!

所以我才說:這就是老闆恐嚇員工的手段.

你如果怕就成不了大事,做老闆的基礎就是不怕事.

我不知道你是受了什麼委屈,十年前我有個同事因素行不良被資遺(金額還比法定要多),他臨走前刪了公司不少關鍵程式,還帶走了很多技術文件,結果被告到法院。

十年了,公司員工不知道換幾代了,那位被告目前還在上訴中。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froce wrote:
刪註解總沒違法吧.....(恕刪)

這招不錯!
另外,把變數名字好好的"設計"一下,這也是不違法的喔!!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froce wrote:
刪註解總沒違法吧.....(恕刪)


難怪身邊一堆同事從來不寫註解的
就算再怎樣宣導
他還是不願寫 ....

ARM2402 wrote:
公司付你薪水,你也幫公司賺了大筆鈔票給老闆包二奶.
公司有不動產,難道 RD 就沒有不動產嗎?所以喔,賣藝不賣身就是這個道理.

員工管到老闆包二奶會不會太超過了點?你有種可以去告發大老婆啊!

我只想告訴你客戶是無辜的,你一旦做了這種事,我看業界也不用混了,刪完記得上01炫耀一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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