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以約聘方式雇用員工,是違法的嗎?

bernie_w39 wrote:
找來的約聘人員,其實我們也沒有期望能對公司有任何實質貢獻,就
僅需擴充人數,每天來上網看報喝咖啡,我們也沒有意見,只要平時不生事,業主點名時在場
即可。期滿還可以獲得一筆小小的資遣,...(恕刪)



真的?

找親戚朋友啊....
那種沒工作的...準備國考的....白天打工晚上讀書的...
剛畢業的...(混個工作經驗...)
或是在家的歐巴桑...

一個月1萬..外加勞健保
點名一次1千塊車馬費....
搶著要吧....

如果還要有點工作能力的...
找學校研究生.....

找派遣...沒那個量...完全划不來....

bernie_w39 wrote:
感謝大家回覆!目前我...(恕刪)

在中部地區嗎?

若是我,我會去說,就算不用幫公司寫這個專案,我也會想要看看有什麼新的東西可以學,完全不會想要喝咖啡上網~~

程式這種東西,太多可以學了~~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覆,尤其是 A.K 兄的詳細解說。

其實青菜蘿葡各有所好,公司要開出這樣的一年期職缺,也是為了配合專案的需求。我們相信大部份人
找工作,是希望能獲得一份長久穩定的工作,但我們也相信會有人因為其些因素會接受一年期的暫時工。

找熟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畢竟 "熟人" 不多,而且會熟,多半是因為工作上認識的,已經有工作的人。
親戚朋友中,如果原本待業在家的,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不管是為了照顧父母小孩,還是家中坐擁金山,
都不太可能來作這種以上下班準時為第一要務的工作。

我們自己比較鎖定的對象,是剛畢業(當然相關科系更好)對自己前途沒有計劃,或唸夜間部想要體驗
一下職場生活的學生,或是想要自己唸書再考試的人。這樣的背景我想才會是比較能配合的。這一段
就不要深究下去了,不然感覺會像是企圖在這兒找人一樣,犯了大忌。

我們的下一步,應該會委請律師來擬一份定期契約,等專案簽約後,再補足缺少的人數。
感謝大家熱情的提供相關資訊與建議!
我記得有一個名詞叫勞務外包
樓主或許可朝這個方向

另外勞委會的答案我只能說扯
如果有人太閒的話,可以考慮用政府單位的約聘去巴勞委會的臉


關鍵字:市府約聘僱招考 最高薪6萬3


新聞日期:2013-1-31

台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甄試將在年後招考,即日起到二月四日開放報名,勞動局就業服務處表示,約聘僱工作採一年一聘,由用人單位主管以及勞動局聯合口試,不進行筆試,今年計有十三個機關釋出十九個職缺,薪資水準介於二萬六千元至六萬三千元之間。

勞動局說,約聘僱工作都是各單位因應工作職缺調整進行人力招募,休假及勞動條件比照一般公務員,但一年一聘約滿後是否續聘,由單位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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